《后序》的价值
如果说胡风事件是二十世纪一大思想案例,那么,舒芜则可谓“案中案”。它们之间的关系,约而括之见于三点:先和后、主和从、大和小。
胡风事件发生前,先有舒芜的“转变”。舒芜不“转变”于先,便不能带出胡风事件于后——这是“先和后”。
舒芜所以构成问题,又以其身份而来,他曾与路翎分掌胡风以下理论、创作的两翼。若非如此,任他怎么变来变去,也无关痛痒——这是“主和从”。
风起于青苹之末,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舒芜“转变”,犹如自然界中的地震,是大震前的小震——这是“大和小”。
明白舒芜与胡风事件之间这三条线索,才明白他为什么能够去扮演那个“犹大”角色,以及我们为何把他视为“案中案”单独加以研究。而过去,大家多只问其罪责(造成的后果),不考究其蜕变的过程,就好像只看见冰结成了三尺,却不注意朔风怎样一层层使冰加厚。再不然,大而化之,用人品解释一切,认定舒芜天生或者骨子里便是“犹大”。虽然这样的审判,舒芜不能逃脱,必须面对;但在审判者而言,也需要警惕惩罚的热望淹没了对其他真相的追寻。
自从胡风事件平反以来,围绕舒芜问题的话语,大多不超出道德指控。而这种局面,居然是由舒芜自己打破的。
1997年第2期《新文学史料》发表了他的《〈回归“五四”〉后序》(以下简称《后序》)。二年半后,这篇长九万言的自述又以书籍形式,出现在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回归五四》之中。可是两个版本发生了很大变化,杂志版里抄录的胡风信件,书籍版一概消失了,而代以作者的转述。原因是胡风亲属以这些信的著作权对舒芜提出抗议。当初,《新文学史料》所登此文末尾,以小字附注:“《回归“五四”》即将由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最后,出版者却是辽宁教育出版社。对此,舒芜写有《〈后序〉附记》,略述从约稿到稿齐后的停顿,以致最后索稿、退稿的周折。
《回归五四》甫一出版,即有大的反响。未及半载,《书屋》杂志2000年第1期便集中刊登了朱健、朱正、余世存的三篇文章,以后,连续进行对舒芜问题的讨论。第5期刊登了朱珩青的文章,第6期刊登了祝勇的文章,第11期刊登了张业松的文章。上述文章彼此存在辩驳的关系。争议也迅速蔓延别处,《博览群书》杂志同年第11期发表袁良骏与祝勇商榷的文章,复于次年组织讨论会,并请其中尚木、丁东、袁良骏、祝勇、卢周来、凸凹、黎鸣、陆昕、王学泰、王毅诸位,将发言整理成文,编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关于舒芜及其忏悔问题的大辩论》发表。
读罢《后序》,我即感觉此文的发表应予重视。不单对在更深层次上考虑胡风事件,乃至对整个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精神史的再认识,都有不寻常的价值。
然而,这样一个文本的出现,看来暂时又不能被理性地对待。它从定型到出版所经历的曲折,说明了在相关问题上达到澄静,仍然艰难。其中的感情因素,既可想象,也该当理解。毕竟,恰恰是在“私人通信”上,舒芜给予受害人没齿难忘的侵犯,因此,坚决禁止、杜绝他对于胡风通信的使用,亦在情理之中,即便舒芜本人,对此也难有怨言。然就利于研究而言,学界所希望的,却是一切材料畅行无阻地公诸于世,消弭使用上的壁垒。虽然胡风亲属后来将禁止舒芜使用的那些信件,重新编审、加注,发表于《新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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