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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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团冷哼道,“你能作出一百首诗吗?你以为你的人设是苏轼呢?”

    沈初:“为了生命值我可以苟!”

    毛团:“这次是气氛好,有苏瞻、范雍、冯京这些人的神助攻,就算你真正再作出一百首诗出来,也不一定能够获得任务值。”

    沈初:······果然是要被淘汰的系统——

    认识李狄的王勒、沈庄、苏瞻三人纷纷起身给李狄行礼,一种书生也颇为惊讶,没想到在这人迹罕至之地,竟然还能遇上传说中黄沙百战穿金甲的五皇子,也跟着给李狄见礼。

    李狄径直坐到了沈初身边,对众人道,“不想这么巧遇到,在这西山梅林烤肉饮酒吟诗,真是人生一大美事。相请不如偶遇,孤正好猎到了一只鹿,在这用新鲜的鹿肉来炙烤,岂不更加美哉!”

    苏瞻和邓煦作为两个资深吃货,自然是相当热情地捧场。

    崽崽本来沈初和沈末中间,被李狄插进来后,变成了沈初和李狄的中间。他还记得这个把滚滚送给他的好看的叔叔,对李狄的印象很好,小胖手也拉住李狄的衣袖道,“叔叔,崽崽也要吃烤鹿肉。”

    李狄本来对小孩无感,但不知为何每次见到崽崽总是觉得他异常可爱。他想肯定是爱屋及乌的原因。

    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哄道,“嗯,等会让崽崽吃个够。”

    崽崽在心里又给这个叔叔加了码,小屁股忍不住在李狄怀里高兴地扭来扭去。

    沈初简直没眼看自家儿砸了,觉得这吃货模样倒是和苏瞻、邓煦很像,对李狄委婉道,“崽崽、崽崽有些皮,不若让我来抱吧。”

    李狄:“无妨。”

    沈初无奈,又对崽崽叮嘱道,“小、小孩子只能吃两片鹿肉,吃多了会流鼻血哦。”

    沈初喝多了,脸色酡红、还有些大舌头,自己已经注意不到了。

    李狄瞧着他眼里带着笑意,心道这人怎么这么可爱,还这么有趣——

    在座之人大多都是耳清目明,看李狄的态度就发现了他对沈初的不寻常,不同的人心中顿时生出百种想法,只是面上都未露出来。

    倒是沈末打量着李狄,觉得这什么五皇子一看就对他哥不怀好意,心里不由生出抵触和排斥,大概就是主角和反派天生的气场不合。

    很快片好的鹿肉一盘盘端上来,李狄还带了上好的酒水。

    这时的酒水度数并不高,即使方才经过几轮,除了沈初这也酒量不好的有些醉意外,其他人都才初入佳境而已。

    李狄侍从青竹为众人倒酒,众人欣喜道,“这可是明月楼的清风露?”

    青竹替李狄答道,“确是。”

    众人一阵欣喜,“听说这清风露极为难得,入口醇香凛冽,酒力不胜者很容易就醉倒,飘飘然忘乎所以,不过只要大睡一觉又无碍了。”

    “明月楼一经推出,那可是有价无市,多少贵族豪富,拿着银子都没地买,所以又叫作千金不换。”

    沈初一头黑线,心道果然酒这东西就是高奢品。原文设定里的酒都是低度酒,他将商城里兑换出来的高度酒酿造法交给了明月楼,那可不风靡一时。

    青竹又与众人将片得薄瘦正好的鹿肉一片片放在烤盘里,热火烹油“滋啦”声响起,鹿肉卷起诱人的弧度,色泽渐渐由红变熟,猛烈的肉香味飘散在林间。

    沈初贡献出自己的各色调料,细盐、辣椒粉、孜然粉还有各式烤肉酱,一层层的撒上去,再蘸点肉酱,一口咬进去,简直要香掉舌头。

    大家等着李狄先尝过几片后,便刷刷不客气起来,烤出来的一盘肉眨眼就没了。青竹一个人速度实在是慢,大家等得心急火燎,像邓煦和苏瞻这种吃货,直接就自己上手烤了。

    只不过吃货的手艺也是大相径庭,苏瞻考出来的基本色香味无差,邓煦烤出来的就是暴殄天物了,除了冯京,大家都嫌弃地不愿意尝一口。

    崽崽在一边也心急的不行,扒拉着沈初的胳膊要吃鹿肉。李狄让青竹单独给他烤了两片,只撒上了细盐,亲自围到崽崽嘴里。

    即使人小嘴巴小,崽崽也能嗷呜一口吃一片,吃得脸颊微微嘟起,小嘴都泛着油光,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吃着吃着崽崽就自动又爬到了李狄怀里,抱着他的胳膊扭着小屁股还要吃。

    沈初在一边严肃道,“说好了只准吃两片哦。”

    崽崽沮丧地垂下了小脑袋,特别地不开心,那么多烤鹿肉,一盘接着一盘,香味如此之浓郁,竟然只让他吃两片!

    李狄被小家伙的模样逗得哭笑不得,把他抱着调转了个方向,在沈初看不见的角度,又偷偷给他喂了两片,还用食指偷偷比住嘴,悄声道,“秘密哦——”

    崽崽高兴地大力点点头,李狄在他心目中地位直线上升,印象分快要爆表了有木有。

    沈初:你们俩当我傻的吗?——

    ※※※※※※※※※※※※※※※※※※※※

    继续声明:里面行酒的诗都是作者凭有限的笔力自己瞎写的,大家图个乐子看看就过吧——

    李狄心路:沈初好可爱,沈初的崽也好可爱,对,就是爱屋及乌——

    沈初:你确定?

    后来

    李狄:我的崽当然天下第一可爱!

    崽崽:害羞扭屁股.jpg

    ————

    崽崽日记:哼,以为两片鹿肉就能收买崽崽吗?!不行哦,至少得要四片!

    第23章 太学17

    这时有书生提议道,“如此美酒,如此美味,再得添点节目才得趣。方才我们行了一番酒令,这作诗作的最好的和最撇的,不若给我们来点余兴节目?”

    说到作诗最撇表演节目,邓煦顿时跟触了雷似地蹦起来道,“为啥作得最好的和最差的都要来,这是什么道理?!”

    “这诗作得撇,当然是算作惩罚了;这诗作得最好的仁兄嘛,定然高才,表演什么节目都是好看的,自然也是为我们大家谋福利。”

    这么一解释,众人都觉得颇有道理,便在那点评谁的诗最好,谁的诗最撇。

    邓煦率先跳出来道,“这诗最撇的,当然要数沈末沈贤弟了,压根没作诗嘛。”

    大家纷纷点头应是。

    苏瞻站出来帮着说话道,“可沈贤弟这酒敬得干脆又豪气啊,相比起来,该罚的是你才对。”

    邓煦一脸不服,沈末自然也不想表演什么余兴节目。

    李狄拍板道,“既然如此,不若邓公子和沈三公子一道表演节目罢了。”

    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加上有五皇子发话,一致赞同。

    轮到评最好的诗倒争议颇多,有的觉得范雍的心怀苍生应属最好,有的觉得冯京的最苍劲悲壮,也有的觉得沈初的最负豪情。

    沈初一脸懵逼,心道我谢谢您嘞,还是放过我吧,真让他去表演,他也没啥才艺拿得出手啊。

    几方意见争持不下,范雍道,“我们这番行酒令,还是应该切题为佳。我与冯公子都以冬切题,并未提及西山梅林之景,倒是沈贤弟千里江山雪里红,颇为应景,有不失大气磅礴之势,应当评为最佳才是。”

    这番评价并未非要评出个高低,只是从切题角度不同分了个高下,大家一时都觉得颇为信服。

    除了沈初,觉得这挚友的好意,还真是让他很为难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这诗,还颇有和王勒针锋相对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说事,他便暗讽王勒之流是白目,胆子颇大,但也颇为率性。

    不过范雍回避了这个问题,再加上除了王勒沈庄之外,本来对沈初的才学就很佩服,所以将他的诗评为最佳也没意见。

    至于王勒和沈庄虽心有不满,但也没法站出来说啥,五皇子都说沈初的诗好了,他们还不服,虽然他们瞧不来沈初,和五皇子交际也不多,但是一个皇子,尤其一个军功赫赫的皇子,他们还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将沈末称呼为沈三公子,便是认了沈初两兄弟在宁远侯府的身份,不仅是沈庄在这不敢说啥,就算是宁远侯沈容站这了,也只有听着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诗的确上佳,不过孤常年在边关征战沙场,冯公子所作的诗同样让孤颇为动容。不若将沈公子与冯公子一道评为上佳,也都要出一个节目好了。”

    围观群众乐于吃瓜,纷纷拍手叫好。

    如果换了习惯了这种场合的其他人,这都不算啥。但是

    这四个被打包的当事人,还真觉得自己是被赶鸭子上架。

    众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学不凡,想必琴艺也特别高超吧?不若给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实道,“在下不会弹琴。”不过要是想听小曲,他倒是会不少现代的流行曲,实在逼得太急了给大家来首阳光彩虹小白马也不是不可以的。

    众人都以为他是谦虚,他越是谦虚,他们就越是不想善罢甘休,就连沈末都到,“哥,你来弹琴,我来舞剑,也算是满足大家要求了。”沈末虽然没看过他哥弹琴,但在他认知里,琴是君子六艺之一,他哥怎么也是会的。

    大家纷纷道,“这个提议好!”

    沈初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道,“那在下就献丑了,觉得难听可不要怪我。”

    众人洗耳恭听,一副期待的样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势,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欣赏美妙的琴声了。

    沈末也已拔出剑、起好势,只待琴音响起,便和琴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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