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丰无奈的摇了下头,没有去辩解什么。
他的确是继承了遗产,成为了富豪,也正因为如此反而让他在体制内更好的发展,一个如此有钱的人,根本不用在担心他会贪污[***],去犯大错误。
常丰虽然年轻,已经是被高层看好的人,不到三十岁的正处,未来则有着很不错的发展潜力。
黄海这会也不在说常丰了,而是把那个胖点的人介绍给了张阳。
“这位是吴志国,吴氏集团大少爷!”
“久仰张公子大名啊,幸会幸会!”
吴志国伸出他胖胖的手,微笑和张阳握着,握手的时候,张阳则仔细打量着他。
吴志国个子不高,只有一米7左右,不过他的体重肯定超过一百八十斤,甚至可能更多。
因为胖,他的脸显的肥嘟嘟,圆圆的,笑起来眼睛就成了一条缝,样子倒是显得很憨厚。
当然,张阳可不会以貌取人,张阳注意的是他的体态。
看了会,张阳这才笑了笑,轻轻摇了下头,道:“都别这么说,我可没什么大名,吴先生好福态,平时是不是很喜欢吃肉啊?”
“哈哈,张阳你还真说对了,老吴是无肉不欢,每顿饭必然吃肉!”
吴志国还没说话,黄海先笑了一声,他旁边的李亚和常丰也都跟着点了下头。
他们几个都认识很久了,对其他人都很了解。
上次去沪海参加车展的时候,常丰和吴志国本来就要一起过去,结果常丰有任务出差,吴志国则因为家里有重要的生意,都耽搁了。
说起来,吴志国家的吴氏集团在国内也有不小的名气,总资产也不少,在江东本省内同样是能排的着的大家族。
“吃肉有什么不好,你们几个又不是不吃!”
被他们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吴志国忍不住反驳了一句。
张阳微微一笑,轻声道:“我说句话吴先生你别生气,别人吃肉没问题,你吃肉还真不太好,你的身体各方面都超标,肠胃也不好,又有高血压,这肉以后最好还是少吃点!”
“你怎么知道我有高血压?”
吴志国回过头来,惊讶的看了张阳一眼。
“你小子是真傻还是加傻,刚才不是还说呢,张阳是神医,知道什么是神医吗,就是打眼一看,就知道你有病没病的那种!”
黄海轻轻摇了下头,对张阳的医术他们可是真的很佩服。
不说上次为他们诊治,王辰那么重的车祸都能让张阳救下来,足以证明一切。
他这么说才让张阳知道,他没来之前这几个人竟然都在议论着他,说的最多的还是苏展涛,他把张阳在焦邑炒作期货,以及几次救人的事都说了出来。
“是我糊涂,我给忘了!”
吴志国急忙拍着脑袋,他知道张阳医术好,可都是听别人在说,之前还真没怎么在意过。
这些都是眼高于他都是未来女婿呢,到了家门口不上门看看也不合适。
在吴志国的带领下,几个人先找地方停好了车,然后步行到不远一个规模不算太大的饭店吃饭,吴志国说,这个饭店有一手绝活,他们的烧鸡远近闻名。
来到这里,不尝尝他们的烧鸡实在太可惜,他每次路过烈山,都会来吃一次,然后在带几只回去。
吴志国虽是富家公子,可却经常出差,也吃过不少苦,他们这些富家公子哥并不都像电视里那么纨绔,很多人因为接受的教育不同,都是有着真本事的人。
就像吴志国,未来肯定要接掌家族生意,从小开始就给他特别的培养。
这家饭店确实不大,只有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到的时候还没有十二点半,一楼大厅以及所有的包间都坐满了。
好在吴志国来过几次,和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马上给了他们一间预留的空房,这种房子都是紧急时刻使用的,时间早的时候根本不放。
“火店烧鸡,我在其他地方就听过,没想到就在烈山!”
黄海进了房间,看了看旁边墙壁上招牌菜的介绍,忍不住说了句。
“火店烧鸡在烈山县本地以及周边都很出名,长京那边的人就不知道了,哥几个吃这一次,保证不让你们后悔!”
吴志国轻声的笑着,他喜欢吃,还最喜欢吃肉,出差的时候第一打听的就是当地的美食。
烈山及周边,最让他喜欢的也就是火店烧鸡。
“我也听说过,但还没吃过,今天正好尝尝!”
张阳跟着说了句,他第一天到米雪家的时候,米雪的母亲就特意出来买过一只火店烧鸡带回去,只可惜他那时候没心思,也没胃口去吃。
“烧鸡来了!”
外面的服务员高喊了一声,一个人端了个大托盘,上面摆着两个大盘子,每个盘子里都有一只肥肥黄黄的大烧鸡。
烧鸡都是做好的,其他菜还没上,烧鸡可以先上来。
“开着车呢,咱酒少喝点,不过这烧鸡真不错,我就不客气了,先来一块!”
吴志国打开瓶飞天茅台,这酒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可以在山上打到野味的时候喝,也可以在路上喝。
他们带来的,肯定都是真酒。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