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王弃妃:清姿芳华

第292章 无事一身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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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远的冬天远比珲州要冷,即便一直呆在室内,她也能从小花、薛昊的面上感知一二:每每他二人从外面回来,鼻子冻得通红通红,霜花凝在眉毛、眼睫处一圈儿,一进屋,便迅速溶开来,就像在流泪似的,那一双藏在狼皮手套里的手常常冻得连端杯水的力气也没有,每回进屋,都要喘老半天的气儿,人才有复活的迹象。

    出生至今,她仅在珲州见过雪景。记忆中,她对冬天会下雪的记忆也仅仅停留在珲州的那几年,江都虽是她的家乡,她却从未在江都度过一个冬天。

    乾元十九年的秋天,一场大火,让她险中逢生,也让她再次来到珲州。她一直卧病在床,幸好遇上医术高明的慕容澈,一个冬天的悉心调养,她的身子终在春天来临时,恢复如初。

    乾元二十年的二月,他奉召回江都,她便一个人呆在珲州。临别时,他送她一只白色的信鸽。于是,她学会用信鸽与他百里传书,闲来无事时,她会写上只言片语,让小白—她给那只鸽子取的名字,送去江都。

    她送去的消息很少,很少,几月才有一次。江都再遇,得知他的真实身份,她下定决心不再搭理他,她与他的差距岂是一句云泥之别能道尽的。

    他的恩情,她会记在心里,没必要成天挂在嘴边。他这样高高在上的王爷,成天听到的恭维话会少吗?尽说些客气话,虚伪而又无聊,这样的事,她做不来,也不屑去做。

    慕容澈也从不主动来信问候,有时,小白飞去江都,半个月不见踪迹,她猜想他定是也不知晓小白的去向,她更是懒得去关心小白野到哪里去了。

    小白飞走时,带走的是她真心的问候,小白飞来时,带来的是她清浅的希冀。

    她的信简短,他的回复同样简短。

    ——她写:柳绿。

    ——他回:踏青。

    ——她写:荷叶连天。

    ——他回:湖上泛舟。

    ——她写:桂花香。

    ——他回:赏花季。

    ——她写:雪飘。

    ——他回:雪人。

    ?颇让她意外的是:小白带回回信时,不几日,他便会出现,春末时,他来过,夏至时,他也来过……于是,每一季,她与他能见上一面,每回,他风尘仆仆而来,相聚三五日,又匆匆离去。

    相聚的日子短暂,简单,甚至无趣,但似乎又是生活中一抹不可缺少的亮彩……

    她在珲州的日子安宁,舒适,偏又简单到无聊,偶尔有朋自远方来,于她而言,实则是一件不小的乐事,至少,见面的三五日,她会觉得光阴过得特别快,不用每日起床后掰着手指头、托着腮一本正经思考这一日又该如何打发。

    有时,有些事,两个人做就是比一个人做有趣得多,比喻说打雪仗、堆雪人。

    冬日里,雪纷纷扬扬下上几日,视线之内皆是银装素裹,正是打雪仗、堆雪人的好时机。

    她闲得无聊之时,招呼一帮小孩子胡闹,可那帮小孩子明显是依小卖小—只许他们打她,却不准她撒半点儿雪片子到身上,一个不留神,雪球击到某个小孩子的身上,那小家伙立马扯开嗓子嚎得惊天动地,仿若她真就是十恶不赦的坏人,惹来一群大人的围观、指指点点,她这个半大不小的“野丫头”名号于是被人传得沸沸扬扬。

    于是,她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儿,比喻袭击枯枝、小白。枯枝倒是老实,任她欺负,可欺负一个傻子欺负几次后,索然无味,偶尔也会良心不好,过意不去。小白吧,偏偏又太激灵,每次轻松逃脱后,还会冲着她得意地咕咕几声,气得她几乎想将小白全身的毛拔个精光,再扔到火上直接烤熟,大快朵颐才解恨,可每次费尽力气抓到后,偏偏在下手的那一刻,又心生不忍:要是小白没了,谁还会在身边咕咕几声?至少小白还算是个活物吧,有个活物在身边至少能证明自己也是个活物。

    有时,她甚至在想,她这样活着其实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因为好像没人会在意她是否是个活物,住在慕容澈那还算讲究的宽敞房子里——那房子与萧府任何一个偏院也是不能比的,其实可以称之为寒碜,每天进进出出一个人,鲜少会有左邻右舍问候她。

    为嘛呢?因为那所房子处在珲州城郊外,四周与之相伴的皆是茅草屋、竹屋,慕容澈像模像样的房子俨然成了土财主的象征,左邻右舍皆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人,自是不会对土财主家的人客客气气,这人心嘛不难理解。

    其实,她想说的是:不要随便羡慕嫉妒别人,殊不知别人正在经历什么呢!慕容澈堂堂王爷,几番要在这贫瘠之地居住,试问他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一句话:别人的苦与痛,你不懂,也看不见,虽然你也长了一双明亮的眼睛,有时候,仅用一双眼睛是看不明白一些事的,不然怎会有一叶蔽目的悲剧呢。

    打雪仗、堆雪人的季节,慕容澈与阿旺赶巧来到时,这打雪仗似乎一下子有趣许多,她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这两人,下手毫不留情,要是被袭击了,她会坐在地上不依不饶起来……淋淋酣畅之后,如果累了,她会蒙头大睡,醒来后,阿旺准会备好吃食,正好大吃一顿,人生的乐事也不过如此:能尽情地笑,尽情地睡,尽情的吃。当然,这前提是你还是个活物,否则一切免谈。如果不累,她会热心地下厨,做出一桌她自认为美味的食物,然后眼巴巴欣赏慕容澈、阿旺品尝时,变幻莫测的表情,再暗暗思忖以后如何改进——家里好不容易来回客人,有人肯不计较的吃你的饭菜,这做主人的多少该有些拿手的菜吧!

    其实,她自认为她做的饭不难吃,以前在红玉楼破相的那一年,她被赶到厨房帮忙,多少也学得一点儿手艺,可手艺再好,无人欣赏,终归是惨淡。平日里,她一个人吃饭,开心地备上几道小菜,三两筷子下去后,美味顿时变成无味,也不知那舌头为何一下子失去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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