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那些模糊的款项,努力地回忆了一遍,加了注解。又排练了一肚子撇清辩白的话,准备第二天讲给人家听。 谁知一早上国税局的人来了,哈罗了一声,就一头钻进了办公室。脱下风衣,打开手提电脑,便埋头看起账本来了。林颉明准备下的一肚子对白,竟没能派上一句用场。在那人身后呆站了一会儿,见人也没搭理他的意思,就尴尴尬尬地退了出去。 走到前厅,看见喝早茶的人已经散尽了,吃中午饭的时辰又还没有到,店堂里冷冷清清的,只剩了几个女招待在打扫一地的碎杯盘。早上来了一群高中生,各样饮料小吃要了一桌子。没说几句话就吵了起来,没吵几句话就扭在了一起。等到警察赶来,早有人鼻青脸肿了。杯子盘子砸碎了好些个,椅子也摔坏了三张。损失最大的还是柜台,半边给压塌了。那柜台是镂花玻璃镶绿云纹木框的,是早先请专人来设计的。如今要修理这半边,颜色花纹都相配的,谈何容易。若让保险公司来修,明年的保险费就得涨到天上去了。若自己找人来修,就不知是个什么价钱。店里这副模样,也不好营业。耽搁一天,雇下的女招待照样要付工钱。林颉明想着这一大摊子的烦恼事儿,脑子哄地大了好几倍,就没好气地冲着那群女招待嚷了起来: “说过多少回了,不要穿凉鞋上班——要是扎了脚,我哪赔得起你的工伤事故?” 大家见老板脸色灰拓拓的,也不敢回嘴,都低了头干活。只有一个叫塔米的,翻了林颉明一眼,说:“扎了鞋子,你就赔得起了?我的鞋子也不便宜。”话虽是轻轻说的,众人却都听见了,忍了忍,没忍住,都哧哧地笑了起来。 林颉明就绷不下脸了,挥挥手,说:“都回去吧,明天再来。这会儿才九点半,都算你们半天的工资。”众人原先都准备来上一天班的,听了这话,无奈,只好散了。 这时就进来一个装修公司的人——是林颉明请来估价的。拿了皮尺色板,便来丈量柜台的尺寸。量好了,拿出计算器来来回回算了几遍,才说了一个数。林颉明一听就跳了起来:“你这是什么天价呀——去年装一整个柜台也不过比这多个零头!”那人就笑:“今年是今年的行情嘛。你这绿色的云纹木,全加拿大也只有阿尔伯塔省有。这一两千公里的运费,你自己算一算看。你这镂花玻璃是加厚的,又比寻常的玻璃贵好几倍。谁叫你当初尽挑稀罕的物件来用呢?”林颉明越发气得跳脚,说:“罢,罢,我不修那劳什子了,重新装一个还不成?”那人收了皮尺,就往外走:“也好,你先请人来把这半边柜台推倒了搬走——也就五六百块钱的事。” 正巧女招待塔米在厕所里换了衣服出来,听见这话,就拦住那人问:“你的估价里头多少是材料,多少是人工?”那人见塔米一个女流之辈的,也没放在心上,随口就说了个数目:“人工值几个钱?还不都是材料贵。”谁知塔米盯住不放:“那好,你就管人工,材料我来找。”那群人便呵呵地笑:“你来找?好啊,你是背呢,还是扛呢,反正也不远,就在阿尔伯塔。” 塔米也不恼,等那人笑过了,才说:“都不用,找辆卡车就行。哪到得了阿尔伯塔呢?城北有一家叫‘梦之屋’的,是日本人开的装修材料店,小是小点,倒还有些稀罕物件。那绿云木台面,找割剩下来的零头,碰巧了一两百块钱就够。那镂花玻璃嘛,得到新开的那家‘建筑箱’,老的那几家货都不全。在十号走廊右手侧,价格倒没你说的那么贵。” 那人听了,就愣在那里,脸色很有些尴尬起来。又不能改口,只好打着哈哈给自己圆场:“行,行,你找来材料,我们豁出老本给你干就是了。那点工钱,还不够车马费的。” 待众人都散了,林颉明也不说话,却死死地盯着塔米看,终于看得塔米笑了起来:“杰米你这种眼光应该用在卧室里,而不是在公众场所。”林颉明的咖啡馆里雇的都是洋人,谁也不会说他的中文名字,众人干脆就照着谐音给他起了个英文名字叫杰米。“别忘了我在‘家居库’干过五年售货员,要不是跟那只母老虎吵翻了,也不会上你这儿来——你到底看没看过我的履历表?” 塔米是咖啡馆里最新的雇员,才来了一个星期。 那天塔米来找工作,门也不敲就直接进了林颉明的办公室。林颉明收了她的履历表随手往抽屉里一放,说了句有空缺再给你打电话,就想打发她走。 塔米是个混血儿,母亲是牙买加人,父亲是爱尔兰人。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的,完全像白人。长大了肤色就渐渐深了起来,露出些黑人的本色来——却依旧比一般的黑人白净。极高极瘦的个子,穿一套短背心短裤衩,胳膊大腿上的肌肉紧绷绷地闪着亮。露出一截肚皮,肚脐眼上穿了两个银环。一头卷发盘得高耸入云——那身架和打扮就让人很有些提心吊胆的。 林颉明从前也雇过几个黑人女招待,懒散如水,调拨不动。还受不得委屈,为一点小事总爱跟顾客顶嘴。所以见了塔米这副模样,就不敢要。谁知这个塔米竟赖着不走,说:“我问过你店里的人,说刚走了一个怀孕的,正好有空缺。” 林颉明从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一半是生气一半是好奇,就问:“你能说说我为什么非得雇你不可的原因?”那个叫塔米的年轻女人就蔫了下去,脸上的锐气顿时不见了,低声下气地说:“因为我下个月的房租还在你的账号里。” 林颉明听了,心里动了一动,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曾经有过的一段日子,便叹了一口气:“起薪六块八毛五一小时。你最新,班次由不得你挑。”女人明知这是最低工资,却讨不得价,只好答应了。 林颉明雇了塔米在店里,多少是可怜她的意思,没想到这女人还有几分机灵,竟比那几个老的都强,就随口问道:“店里东西坏了,你能修吗?” 塔米蹬了凉鞋,晃着两条腿坐到咖啡桌上,一边拿出小钢锉修指甲,一边回答:“那得看情况。六块八毛五一小时的工钱,也就会换个灯泡。八块钱一小时嘛,应该可以换保险丝。到了十五块钱一小时,说不定就能修洗碗机了。”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2)
林颉明看着女人伶牙俐齿的样子,暗想是不是该提拔她先管点小事,慢慢培养起来,哪天自己休假去了,也好有个知道底里的人来照管店里的事。谁知塔米早看穿了林颉明的心思,肩膀一斜,就把胳膊搭在了他身上。 “杰米你赶紧给我加工资吧,我的那点好处,你一会儿就全发现了。我都打听过了,丽莎的起薪是七块五,安迪是七块二毛五,连那个胖猪罗瑟琳,你都给了七块钱。你就是把我当猪,也得给我涨点,是不是?” 塔米的半个身子坠在林颉明肩上,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衣服上的香水味丝丝缕缕地钻进林颉明的鼻孔里。林颉明忍住了喷嚏,暗想这世界上还真有那么一些潦倒至死却还要体面的人。就闪了闪身子,指指办公室,说:“你去给人送杯咖啡吧——早上进去到现在还没出来过。”塔米就眯了眼笑:“刺探军情,这事我内行——007的电影我每部都看过。” 果真就去煮了大大一杯卡普其诺咖啡,颠颠地端进了办公室。一小会儿就出来了,两个指头夹了一枚两元的硬币,叮当一声扔进了收款机。 “杰米你铁定有麻烦了,人家咖啡都不喝你的。” 两人正瞎侃着,林颉明兜里的手机就鬼也似的尖叫了起来。林颉明的手机是一个月前刚刚配的,号码只有那么几个人知道。看了看手表,一算时差正是中国那边上床睡觉的时间了。接起来“哈罗”了一声,果真就听见了一个温温软软,略略藏了些倦意的声音。赶紧说了句“我给你打回去”,就夹着手机要进办公室。走到门口,才想起里边有国税局的人。只好拐弯抹角地跑到厕所,关起门来,坐到马桶上,方定下心来细声细气地煲起了电话粥。 最初为林颉明牵起这条线的,是他已故妻子余小凡的母亲方雪花。 方雪花是浙江衢县人,却嫁在了上海。在那个户口几乎与生命等价的年代里,这样的婚事本身就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话题,久久地刺激着市井的神经。当然,方雪花后来的生活中还发生了许多的奇事——那将会在另一个章节里得到充分的阐述。 方雪花嫁的那个男人叫余志茂,在上海一家阀门厂做供销员。他们在上海的日子大致上还算和美,只是她丝毫没有想到自己竟会在如花似玉的岁数上经历丧夫之痛。 在女儿余小凡八岁的一年,余志茂替厂里出差到江西。坐长途汽车经过盘山公路,下雨路滑,整辆车子翻下了悬崖,竟连尸骨都没有找到。最后葬在棺里的是余志茂的一件衬衫一双皮鞋和一副崭新的塑料薄膜面扑克牌。 当年丈夫死时,方雪花至少还有女儿这个念想,逼着她挣扎着站起来辛辛苦苦做人。女儿余小凡还算懂事,一路上小学中学大学,都没有给她惹太多的事。女儿大学毕了业,又跟上了出国留学的潮流,又嫁得一个稳妥的男人。她原以为做母亲的,到了这一刻,终于可以躺下来微微歇息一气了,谁想到女儿竟在多伦多出了那样的事。 幼年丧父,青春丧偶,老来丧女——且都死于车祸。人生的所有劫难,她似乎一样也逃不脱。她闭着眼睛都猜得到,周围的人会怎样议论她的身世她的命——她住在杨树浦区的工人新村,邻里都是余志茂厂里的工人。没有多少文化,却又看不起她的乡镇人背景。 女儿死后的第二年,她老家的寡母也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至亲,她便再也没有过日子的念想了。正好又碰上阀门厂效益不好,余志茂的抚恤金在几经物价暴涨之后只是几张作用不大的纸片了。仅仅两三年的工夫,她就从里到外地潦倒了起来。平日又好强孤傲惯了的,不愿求人,也不愿见人,有时就好几天也不出门,赖在床上泡几包方便面充饥了事。 正在那个时候,她收到了一张从加拿大寄来的支票。 她把那张支票兑现了,拿出一部分钱贴进去,跟人换了一处虹口区的单居。虽然比原来的住处小了许多,却是新楼,又离公园近。剩下的钱,她存了银行,按月拿利息。新邻里也没有一个是认得她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家里的那点伤心旧事。大上海有的是像她那样的孤寡老人,在公寓楼里一住,就如一粒沙尘散在了沙滩上,谁也不会多看一眼。遇到天晴她就散步走到公园里跟人学打太极拳,遇到刮风下雨她就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想做了就做点好饭食,不想做了就到楼下小饭馆买点现成的吃。日子依旧是清寡的,但毕竟是衣食无忧的清寡,她再也不用人前人后地撑硬摆软,只痛痛快快地做回了她自己。 于是她就很感激林颉明——他是完全可以一人独吞了小凡的保险金的。她在上海和在衢县老家也不是完全没有亲戚朋友的,甚至还有一两个曾经走得很近。然而当她孤独一人地陷在那个上无攀援之枝下无踏脚之石的烂泥淖里时,递给她竹竿的竟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她一直固执地把林颉明认作外人,因为她仅仅见过他几面。关于他的许多信息,她是从女儿余小凡那里辗转得知的。当余小凡去世,联系他和她的那个中间链节已经失却之后,她情愿他只是作为外人存在。外人不会进入她的生活,至少不会迫使她联想起那个无比沉重的丢失了的链节。 林颉明是个明白人。在尝试给她写过两封信又一直没有收到她的复信之后,他就不再与她联系。 冬去春来,日子周而复始无边无沿地朝前铺展开去,她居然无病无灾健健康康地活了下去。十年里她很少上别人家做客,也很少有人登她家的门。她渐渐习惯了这样孤独的日子,有时偶尔想起从前艳如桃花炽若烈焰的青春岁月,竟恍然如隔世。 直到有一天,一个姓江的年轻女人敲响了她的门。 “我是江信初的女儿。温州的那个江书记,我妈说你一定记得的。我到上海来找工作。我妈说你能帮我。” 也就在同一天的下午,她下楼去小菜市场买菜,在黄瓜摊前她意外地碰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余小凡的同学。 “你知道吗?林颉明到现在还是单身呢。”那人告诉她。 刹那间,她心里动了一动。久远的记忆排山倒海地涌了上来。她扯出一条手绢塞在嘴里,抖抖索索地哭了起来。在暮春灿烂的夕阳里。在满街拥挤的人流中。 那天回家,她坐下来,第一次给林颉明写了一封信。她觉得十年的沉寂在同一天里被两个人打破绝非偶然。 她在信里谈到了一个叫江涓涓的单身女子。 林颉明把她的电话号码随手抄在一张纸头上,就把这件事丢在了脑后。直到有一天他洗衣服时从口袋里掏出这张纸条来,才重新把她想了起来。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3)
江涓涓。二十八岁。温州市人。中专毕业生。学服装设计。在上海外企打工。 这是他从方雪花的信里得知的关于那个女人的全部信息。他数了一下字数,关于她的描述正好是二十八个字,和她的年岁一样多。二十八岁的生命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然而无论怎样简单也无法塞进那个二十八个字构筑成的狭小空间里。如果把二十八岁的生命比作一汪湖水的话,这二十八个字就是一阵还来不及擦破表层的轻风。想到自己只能借助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轻风,去莽莽撞撞地探测这汪也许很深也许很浅的湖水,他就很有些惊惶起来。 他拿着她的电话号码,心想如果他打过去她不在家,这事就算到此结束了——他向来相信预兆。这种千里寻偶的故事,他听说过也见到过,几乎都是以粉红的色彩开场,灰褐的基调结束。过程冗长复杂,高嘲迭起,千变万化,结尾却只有一种模式。四十多岁的男人约会一个隔着一条马路的女人都有些力不从心,更何况是一个隔着一汪大洋又隔着许多年岁的女孩子。他孤孤独独地走了十多年的弯路,他已经不习惯携伴相行的旅途了。 怀着胡乱一试的心情他给她拨了电话。铃声响了一会儿才有人来接。并不是她。又过了好久她才走过来。她的声音细细软软却很清晰。他说了他的名字之后,就不知该如何进行下去了。不是因为窘迫,也不是因为羞涩——这些形容辞对他来说都属于一些异常久远的过去。他只是没有认真地考虑过开场,所以他像一个拙劣的演员,上台的时候居然没有准备好开场白。 她却替他解了围。她轻轻一笑,说:“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怎么今天才来?”她说话的口气好像他们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只不过在某一个时刻意外地走散了。她的简直明了突然使他轻松了下来。 他就问刚才去喊她来听电话的是她家里人吗?她说不是——她现在借住在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里,八个人合住一个房间,电话是大家共用的。 他听了一愣,才想起她是来上海打工的。只是他没有想到她的居住条件这么差。她离开她其实已经很富裕了的老家,独自一人来到那个很花哨也很新潮的大上海,宁愿睡在层层叠叠的格子铺上,跟另外七个年轻女人抢用一架电话,大概是为了圆一个梦吧——就像当年余小凡离开上海到多伦多来一样。她家乡的女人,向来是以寻梦出名的。 “你们温州人啊,给你针眼大的一个洞,就钻进来了。一忽儿没留神,就在别人眼皮底下发起大财来了。我可是上过你们的当的——以前买过一双温州皮鞋,比进口的还漂亮。谁知穿了三天就破了,里头垫的是纸片。” 从她的静默中他就知道自己开了个拙劣的玩笑——她大概早已听腻了诸如此类拿她家乡开涮的话。这样的话若放置在高嘲和高嘲之间的平缓地带,大概还不失为一种点缀和铺垫。然而作为开场白却不能不算是一种策略上的失误。半晌,他才听见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那都是清朝的事了。你赶紧回来补补课吧,变成老外倒不怕,只是千万别变成背时的老外。” 他被她说得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完了才明白过来其实那是一个隐晦的邀请。尽管他觉得这样的邀请应该发生在稍后的时间顺序里,可是他还是忍不住隐隐喜欢上了她的说话方式,无论是她的直接还是她的隐晦。 那天不知不觉地,他们就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挂了线,电话已经被他的手心焐得温热。天开始黑了,屋里的百叶窗帘从浅灰渐渐变成深灰,阳台上有鸽子在咕咕地行走寻食,卖冰淇淋的大车叮叮咚咚地响着,音乐从街上缓缓开过。他一动不动地裹着暮色呆坐了很久,似乎害怕关于她的新鲜记忆会像轻尘般在些微的振动里随时飞散消失。 这时他才觉察到他其实一直都很寂寞。 他把他们的对话仔细地回想了一遍。把这叫作对话实在是有些夸张。确切地说,这只能叫作谈话——他说,她听。他对她说起他在北京胡同里度过的童年和少年,他的大学岁月,他到上海进修时的单身生活,以及他在多伦多当咖啡馆老板的生涯。他非常惊讶地发现他竟突然间变得如此伶牙俐齿,滔滔不绝。 那晚他觉得他已经把自己的一生像放录像带一样地给她放映了一遍,只不过用的是快进档。当然他的叙述是跳跃的不完整的,因为他省略了其中的某一个阶段,一个与女人有关的阶段。对于如此关键的省略她不可能没有察觉,然而她一直保持沉默——这和她后来的许多处事方法相当一致。 后来他就时不时地给她打这样的越洋电话。有时说一两个小时,有时说几分钟。依旧是他说,她听。但是他感觉得出来她在用心地听。关于自己她说得很少,也许他根本就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有一回,在他长长的叙述的短暂停顿里,她突然问他:“你不想知道我长得怎么样吗?我在方阿姨家看过你的照片。”他知道她是在问他要不要寄照片过来。他说好啊,可是说完就后悔了。他知道眼睛和耳朵是一件事情的两个侧面,本来也许是相辅相成,可是眼睛往往要自作聪明地走在耳朵前面。大凡眼睛一派上用场之后,耳朵就自甘落后地迟钝了。在他人生的这个阶段里,他其实更愿意让耳朵走在眼睛前面。也就是说,他更愿意把耳朵当做开路的探子,因为耳朵的感觉总是可以在后来用眼睛去证实修改或者推翻的。而眼睛一旦作了定论,就是极为霸道的,耳朵的参与往往是于事无补的。 照片是在两个星期之后抵达的。 他把她的信原封不动地在抽屉里搁了三天,到了第四天他终于没有忍耐得住,又把信拿了出来。拆信封的时候他的手有些发抖,他害怕她长得太年轻艳丽。他明白青春美丽是有代价的,好花就得有好瓶来插,而他这个瓶子早已是千疮百孔了。他又害怕她长得过于苍老寻常——这样的女人比比皆是,不值得他隔山隔海地去追寻。 看到她的照片之后他才略微放了些心。 照片是在一幢楼房跟前拍的。楼是半高不低的江南小城里到处可见的那种,挂了个牌子,远远看上去好像是一所学校。她胸前搂了一叠书,直直地站在一地的阳光里,仿佛是个受了老师表扬的规矩学生。风把头发吹乱了,丝丝缕缕地爬满了她的脸。脸上的笑仿佛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展开就被快门打断了,所以就流露出那么一点的遗憾和惊讶。 那是一张平平常常不太年轻却又含了一丝秀气的脸。那样的秀气既不张扬又不藏掖,正好在他可以接受的那个范围里。她穿了一件男式夹克衫和一条水磨蓝牛仔裤。衣服和裤子都很宽大,可是他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那些隐藏在服饰里面的结实的和不怎么太结实的部位。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4)
与她的照片相比,她的信就显得有特色多了。在信里她没有谈到他,也没有谈到她自己。短短一页纸里,她谈的是夏天里的一次旅行。这次旅行开始时只是为了给她葬在老家乡下的祖母扫墓,后来越走越深,竟停不住脚步了。她说那一路上的溪水是可以喝的,清凉解渴,略带一丝甜味。那一路上的树林里长着各种各样的蘑菇,大的如脸盆,小的如豌豆。那一路上的鸟儿并不怕人,竟敢飞到人的手心索食。在路上看天,天是蓝的,那种真正的,还没有被烟囱熏灰了的chu女的蓝。 “你若回来,假如天不太冷,我带你去走那条路。” 在信结尾的时候,她这么对他说。 这是她对他发出的第二次邀请。 林颉明推着行李车从绿色海关通道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上海的天。正是傍晚,暮色轻轻地垂挂下来,遍天的灰暗中略略夹杂了几丝日尽的潮红。霓虹灯早早地亮了起来,五颜六色的广告牌像一只只涂了浓重眼影的大眼睛,放肆地窥探着由层层叠叠的楼宇组成的都市。行人近近地擦着他却又视而不见地从他身边走过,口音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楼不是那些楼了,人也不是那些人了。惟一不变的,只是那爿天。依旧苍老,依旧疲惫,依旧欲说还休。 十几年前他离开这里,是为了投奔一个女人和一团温暖去的。他曾经把这个城市叫做“后方”,仅仅因为这里是那个女人的娘家。十几年后他回到这里,女人不在了,他也没有一个可以投奔的人了。当然,在偌大的一个上海城里,他也不是完全无亲无故的。至少有一个人,一个叫江涓涓的女人,是他在沙子一样的人群里搜寻驻留的理由。她使这个硕大的都市变得可及起来,她使他涣散茫然的眼神有了一个焦点。 他开始相信奇迹。他相信他是无数个失败的隔洋寻偶故事里的那个例外,他相信他和她的相逢将会是那些故事得以演绎下去的理由。毕竟,这是在上海,一个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神奇都市。 他开始用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她。 他发现国际航班接机的人流中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出奇的多。在他眼里,这些身材细瘦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其实都掖着一个极为肥胖暧昧的梦,所以她们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游移鬼祟秘不可宣。为了不至于错认,事先他让她穿照片上的那一套衣服。历史在这里发生了一次惊人的重复——时隔多年,他仍然必须依赖照片的帮助来寻找一个有可能与他的生命发生重大关系的女人。 他在人流里找了很久,却一直没有找见她。便突然想起他们曾经约好,万一彼此走散了,就都到问讯台前集合。于是他就朝问讯台走去。 她果然在那里,斜着身子靠墙站着,脚边歪了一只大背包。大概也等了他不少时辰了,神情就微微地有些沮丧。虽然依旧在东张西望着,眼睛里却不是那种初来乍到欢天喜地的企盼了。仿佛是一朵被轻风抚过的花,虽然还是盛开着,却毕竟蒙上了细细一的层灰尘。 他没有立刻走过去,而是远远地站着,用目光将她从头到脚地测量了一遍。他发觉他的目光被她无处不在的清晰分明的轮廓线条割得辛辣生疼。她如约穿了那套衣服。衣服大约洗过很多次了,褪了色,清清爽爽地带着洗衣粉和漂白剂的痕迹。她几乎完全没有修饰,任凭青春如水般地从衣裳的拘束包裹中挣脱流溢出来。他从她身上立时读出了自己无可挽回的苍老。与她的真人相比,她寄给他的那张照片不过是一个不知被盗版了多少次,谬误丛生模糊不清的拙劣副本。 他朝她走过去,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没有叫她,任由她的目光从很远的地方渐渐收拢过来,最终落到了他身上。他们对视了一会儿,她才犹犹疑疑地笑了笑,问:“是,是……?”他点了点头,猜想自己大概比那些旧照片里的样子又老了一些。她就把手里的花递给了他,是一捧喜庆热烈的红色康乃馨,夹杂着些同样喜庆热烈的绿椿枝,裹在一张有些俗气的粉红玻璃纸里。纸上残留着她微微潮湿的指印。他接过来放到行李车上,心想以后再慢慢告诉她,在国外是不时兴给男人送花的,即使送了,也是不用粉红色的包装纸的——关于外边的那个世界,她要学的东西大概还很多。 后来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不远不近地并排坐进了后座,朝旅馆开去。他试试探探地穿越了他们之间那个似远似近的距离,把手搭在了她的肩上。她微微地闪了闪,弯下身去系鞋带,他的手就落到了她的腰上。他几乎是同时探到了她身上的柔软和僵硬,他的手就尴尴尬尬地陷落在柔软和僵硬的双重夹击中,不知所措起来。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及时地抽回手来接了电话。这是一个英文的电话,她听得出来他说得挺流利,却又没有流利到随心所欲的地步。他讲了十来分钟才关了机,告诉她是他的咖啡馆里打来的——他不在的时候就交代给一个挺能干的女招待管事。 她看得出他接完电话以后心情很好,就问他:“是税的事吗?”他吃了一惊——他只知道她在一个日本人开的服装厂里打工,却没想到她也听得懂英文。她猜出了他的惊异,笑笑,说:“我刚开始学英文,听懂一两个字,瞎猜的。”他告诉她国税局上个月来咖啡馆查账,今天来了封信,说通过审计了。她说那你们得花不少钱打点吧?他想说他连一杯咖啡都没有用上,又觉得她是不会懂的,就点了个头算是回答。 两人生生分分地呆坐了一会儿,各自扭着头看着窗外的街灯一盏一盏飞蛾似的扑过来,又流火似的闪到身后,连成一条橘黄|色的链子,前到天边,后至地极。他想问她是不是为了他才开始学英文的。他暗暗排练了几个俏皮轻松的提问方式,可是话到了嘴边,却又生生涩涩地找不到一个圆滑的出口了。 后来就到了旅馆。进了屋,他让她在客厅里坐着,自己去浴室换洗了出来,又从箱子里找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她。她拿在手里,木木地看着盒子上的彩纸和纸上贴着的卷成细细波纹的银箔花。他催促她打开,她舍不得撕破包装纸,便用指尖轻轻地挑着胶带纸的边缘,地拆了半晌,才拆开了,原来是一条小小巧巧的项链,坠子是一颗银心。她说国外的银子就比国内的成色好,颜色亮。他听了忍不住噗嗤一笑:“小姐,这是白金,比银子贵好几倍呢。”她“哦”了一声,说“怪不得这么好看”,就把项链收进盒子放了起来。她平平淡淡的样子反让他放了心——他最害怕那种为了一件小礼物能毫不费劲地说出一箩筐好话的女人。 他问她上海最好的餐馆在哪里——他要带她去吃饭。她低低地一笑,说:“你知道我一个月挣多少钱吗?我哪里配知道最好的在哪里——连次好的都没去过呢。你要请客也好,就算给你自己接风。有个温州馆子叫‘阅虹’,装潢一般,菜式还挺地道。离方阿姨那边也不远。吃完了饭正好去看她。”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5)
他提了个小箱子,跟着她下了楼,两人叫了辆出租车往“阅虹”开去。走到半路,他突然对她说:“我还是先去她家一趟——她留下的一些东西,我要交给她妈。”她当然明白他说的那个她是谁。她就吩咐司机在一幢公寓楼前停了下来。他下去了,她却留在车上。她把头探出窗外对他说:“你去,我在餐馆等你。”他没有留她,只是看着她的出租车风一样地驶进一街的灯红酒绿里去。 至少她是知道他的。他必须独自面对他人生中的某些片断。在哪里开始的记忆,也必须在哪里卸下。 涓涓回家时已是午夜前后了。 临分手林颉明提出要送她到宿舍门口。他说送女客人到家门口是西方人的礼节。不仅要送到家门口,而且要看到女客打开房门进屋后才能离去——不光是为了礼节的缘故,也是为了安全。林颉明身上那些带着洋气的迂腐味,让她觉得既可笑又多少有些让人着迷。然而她执意不肯,坚持在离校门很远的地方就下了出租车。 毕竟是十月了,夜风吹在身上已经含了些秋天的意思。那件洗旧了的牛仔茄克在这时才派上了更为实际的用场。她将茄克紧紧地裹在身上,抱着双肩一步一步地踩着自己的影子缓缓行走着。她并不着急回去。这一顿饭吃得有些安静——几个月的期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本该厚重的见面情绪稀释得单薄了。然而她却依旧有一肚子零散细碎的回忆,需要在孤独的路程中慢慢咀嚼销蚀。 月亮很大,像存久了的旧报纸似的泛着黄边。树影把月色割剪得支离破碎,一把一把地掼在她的脸上,带着一些重量,也带着一些凉意。她觉出了颧上的温热。 她喝了一些酒,是林颉明带过来的加拿大洋酒。她记不住酒的名字,只记得这酒不好喝也不难喝。今晚她像一个拙劣的探险家在浑然不知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叫人飘然欲仙乐不思蜀的极乐境地。这个境地处在醉与不醉之间的那条细线上——少走了一步她就会被留在山巅上,和这个大千世界清醒又遥远地隔阂着。多走了一步她就会坠入万丈深渊,与这个世界污泥浊水地搅拌在一起,不知身为何处。可是那晚她真正地走在了那条细线上,不偏也不过。所以她有些清醒地糊涂着,又有些糊涂地清醒着,感觉极为惬意。 在离宿舍很近的地方她听见有人从身后向她走来。脚步声凌乱拖沓,犹豫不决。她带着迷茫的微笑转过身来,猝不及防地看见了一张脸,一张开始被时间和距离磨蚀出毛边的脸。刹那间她以为她走进了一个梦境——近来她常常做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梦。她很响地咳嗽了一声,她的声音被寂静的暗夜撕扯成嘤嘤嗡嗡的回音,散落在远处和近处的无数个角落里。她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于是就知道她并没有在做梦。 那个男人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了,两人四目相望,如同窄路相逢的乌眼鸡。后来是男人先将目光软下来的。男人变了很多,比从前更加不修边幅。男人身上穿着一件不灰不蓝的t恤衫,前心后背印的都是梵高的画,一半掖在腰里,一半垂在腰外,盛开的向日葵仿佛被疾风折断了茎秆,带着黄灿灿的微笑纷纷扑向大地。男人脚上的那双懒汉鞋,鞋边早已成黑色,鞋面上厚厚地积了一层跨省的灰尘。男人蓄起了胡须,长长乱乱地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男人开始谢顶,前额光润柔滑地采集着无所不至的月光。男人身上不变的是气味。是那种介于油漆和漂白粉之间的油彩颜料气味。后来她才明白过来,其实她是从气味上辨认出这个男人来的。这种气味,她就是绕地球走完十圈再回来,也是能从万人中间一下子将他闻出来的。 记得从前有一回,当她还是头重脚轻地爱着这个男人的时候,她曾逼着他仔细地洗过头洗过澡换过衣服,干干净净地坐在她面前,可是他满头满身的香波药皂味竟没有遮得过那个颜料气味。那天她对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这辈子只能捧艺术这只碗饭了——那气味原来不在皮上,竟是在血里呢。没想到他听了愣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像诗也像哲言的话:在缺乏艺术的氛围里遭遇艺术的激|情。这句话听上去像是没有说完。过了一会儿他才告诉她这是一句流行于艺术家圈子里的歇后语,后面的部分是“不举”。她觉得好笑,可是她却没有笑。 你这里真难找。我等了你整整一天了。男人说。 她冷冷地看着男人,她想说:我等你的,哪只是一天。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她期待男人说的,不是这样的话。她赌气离开这个男人已经一年了,一年的分别不算长也不算短,不够让她忘却,却足够教她懂得沉默的效应了。 果真男人没能沉得住气。男人叹了一口气,期期艾艾地说:现在,我,我终于知道你从前是怎样忍受我的。 她依旧没有说话,眼圈却热了一热。往事随着酒意汹涌地浮了上来。她站在路口,风呛着她嗓子刺刺地痒。她捂着嘴咳嗽了几声,身子就突然像一只布袋似的矮了下去,毫无先兆地呕吐了起来。白色的秽物溅到她的裤脚鞋帮上,四周立刻充溢着一股酸臭交织的气味。 男人被她撕心裂肺的样子吓了一跳,一时不知所措。等她终于?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