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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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开了个头。

    始作俑者默默给小伙伴点蜡,然后深藏功与名。

    第45章

    一年成邑,二年成都,因有成都之名。

    战国时秦惠文王更元九年秋,秦王派大夫张仪、司马错率大军伐蜀,吞并后置蜀郡,以成都为郡治。

    翌年秦王接受张仪建议,修筑成都县城。

    纵观历代建城,或凭山险,或占水利,只有成都既无险阻可恃,更无舟楫之利。且城址在平原低洼地方,潮湿多雨,附近更多沼泽,惟靠人力来改善。

    为了筑城,蜀人曾在四周大量挖土,取土之地形成大池,著名的有城西的柳池,西北的天井池、城北的洗墨池、万岁池和城东的千岁池,既可灌溉良田,养鱼为粮,更可在战时作东、西、北三面的天然屏障。加上由秦昭王时蜀守李冰建成的都江堰,形成一个独特的水利系统,一举解成都平原水涝之祸、灌溉和航运的三大难题。

    成都本城周长十二里,墙高七丈,分太城和少城两部份。太城在东,乃广七里;少城在西,不足五里。

    大城为郡治机构所在,民众聚居的地方,是政治的中心,少城主要是商业区,最有名的是南市,百工技艺、富商巨贾、贩夫走卒,均于此经营作业和安居。

    成都地处西南,当地有不少南疆夷族与汉人杂居,沈曦才来几天,便遇到了几个驭蛊的同道中人,观其服饰,以蓝白二色居多,应是女娲信众无误,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日后哪个少数民族的祖宗。

    沈曦不愿多生事端,兼之体质特殊,与寻常蛊师不同,所以当面碰上了也没被人看出端倪。只是这么一来,重操旧业略有些不便,沈曦想了想,干脆收起布幡,权当是放假来游玩了。

    虽然医属于士农工商中的工户,按理应当居住南市,但是沈曦治伤救人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类似玩票性质,而且先前她伪造户口的时候,给自己上的是良籍,想想南市里少数民族同胞比较多,再一比较大城和南市的人口流动性和居住环境,她果断将住处落在了大城里。

    一想到户籍问题,沈曦忧伤地叹了一口气。她给自己和初七伪造的户口属于京畿道,而现在京畿河洛一带流行的官话,跟后世的闽南话挺像的,要是没有法术翻译,她基本上就是鸭子听雷……现在到了成都,反而比较能听懂当地话了。

    发觉沈曦似乎没挪窝,初七也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她:“曦小姐?”

    “……没事,走吧。”沈曦摇了摇头,“对了,刚才说到哪儿了?”

    “刚才说到布置好了居所,便找个天气好的日子去府河边的山里看熊猫……现在我们正准备置办家用器什。”

    说到家用器什,沈曦又是一阵忧伤涌上心头。按照她现在搬家的频率,要是每到一个地方就添置新的家什,一次两次不觉得,日子久了,这笔开销可不小。一起带着吧,现在又没有物流公司可以托运,虽说初七用法术可以带一部分,但是毕竟有限……

    其实沈曦自己计算过,如果她可以使用法术的话,以她的灵力,足够带上初七带剩下的东西,然而现在她的灵力就是定期存款一样,放在那一分钱都没法花。

    ——或者说比定期存款更糟,至少定期存款可以支取,还有利息……但是她能把万年萝莉当做增益buff吗?

    对于时不时就神游天外思维跑偏得拉不回来的沈二小姐,初七觉得自己已经习以为常了。不过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总是会因此而浪费点时间,得想个办法才行……

    “……怎么轮到你发呆了?”

    感到手臂被沈曦略有些不满地推了推,初七立刻回过神来,告了一声罪,心里暗想,该不会是跟曦小姐一起呆久了,也被传染了随时随地都能愣神的怪癖?

    常用器物买齐之后,把临时巢|岤折腾舒坦并没有花什么时间——因为整饬住所这事已经很熟练了。

    沈曦从流月城里带到下界来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从不离身的兔子娃娃、虫笛和储存着各种逗比照的苍穹之冕,还有就是可以拿去换钱的各种小玩意,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塞不满一箱子,整理起来相当省事。而大件的家具之类,沈曦表示像初七这么给力的青壮年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说白了,自己的小窝自己打理,外边的全扔给初七了。

    收拾完了,天也快黑了,沈曦决定今天出去开伙,饱饱地吃一顿养精蓄锐,明天就进山调戏萌神大熊猫。

    于是初七亲眼见证了何为“一刻钟之内吃胖了三斤”,据他目测,实际可能还超过了三斤,不过沈曦的身体本就羸弱单薄,怎么吃也吃不出臃肿的效果来,不过桌子边越垒越高的空盘子倒是把店家吓得不轻。

    初七默默地算了算两人身上所有已折现和等待折现的财产,然后发现照沈曦这种吃法,大概过个十年就要喝西北风了……他决定抽空去看看下界那个侠义榜到底是个什么名堂。

    填饱肚子之后,晚饭以一人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作为结束,然而看到和豆腐脑一起送上来的豆豉葱花碎辣椒的时候,沈曦的表情有些轻微开裂。虽然知道豆腐脑可以吃咸的,但是她吃甜的已经吃习惯了,而且事先也没人告诉她四川的豆腐脑也是吃咸口……

    还是说现在糖比较精贵所以为了省钱普罗大众都吃咸豆腐脑?

    沈曦瘪着嘴往豆腐脑里加各种调料,拿着勺子搅了半天,也没有勇气尝第一口。倒是初七很快就喝掉了没加任何调料的豆腐脑,然后将视线转向她。

    “曦小姐已经吃完了吗?”这是明知故问,初七全然无视了对面那碗豆腐脑已经快被搅成豆腐糊的事实。

    “还没……”沈曦扔下勺子,“我觉得这东西应该吃甜的。”

    然后她就看到初七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罐胶饴,挖出一大勺放进了她面前的碗里。

    酸的辣的甜的咸的……沈曦记得刚才自己好像还加过一点花椒粉和碎花生……

    虽说沈曦平时炒菜也会加点儿糖提提味,但也是一点点而已,像初七这样一大勺掺进去——这玩意真的能吃吗?

    三秒钟后,沈曦做出了决定,将满满一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碎豆腐推到了初七面前。

    “我打算减肥,这些交给你了。”

    初七沉默着扭过头,看向被沈曦吃空的那一大摞盘子……现在说减肥是不是有点儿晚了?

    “……让你吃你就吃,我又没往里面吐过口水!”

    吃完了遭到嫌弃的豆腐脑之后,初七心里默默道了声可惜,其实这么调味也挺好吃的的,要不是曦小姐临时决定减肥的话,一定会喜欢。

    第46章

    这个时代对大自然的开发并不是很多,基本出了城镇没几步就是荒郊野岭,野兽也很常见,不过沈曦想看的大熊猫生活的山林竹海更加偏僻一些。虽然这个时候的大熊猫肯定比后世多,可真正见过的人并不多,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它们所在的地方人烟罕至。

    不过对沈曦来说,怎么找大熊猫的居住地并不是难事,她记得卧龙山距离成都大约有一百五十公里,或者说,从都江堰往西南五十多公里……

    只要有了具体参照,路程远近什么的还真不是问题——竹林什么的太显眼了好吗。

    见沈曦小手一挥在地图上划出一道直线,初七估算了一下距离,一来一回约莫一个半时辰,如果排除沈曦抱着黑白毛团不肯撒手非要把她自己也变成熊猫的可能,一天时间差不多够了。

    “中午或许会在外用餐,不知曦小姐打算自带还是现做?”

    沈曦想了想:“馒头和点心带一些,山里野兽多,到时候打了烤点肉就行……蜀中没狍子有点儿可惜,你不知道,狍子肉烤了特别嫩特别好吃,我一个人都能吃下半扇肉……”

    一边说大绵羊咩咩叫着很可爱一边啃羊肉串的人似乎就是曦小姐你……

    初七默默扭开了脑袋,有关沈曦这种体型的小姑娘一顿到底能吃下多少食物,他已经不想继续思考了——反正是喂到她饱了为止。

    嗯,等空闲下来了,一定要去研究研究下界人是怎么靠侠义榜赚钱的。

    收拾停当于是出发,差不多到了地界,找时常进山打猎的猎户一问,深山的大片竹林里果然有黑白相间爱吃竹子的大熊。打听到了大熊猫的出没范围之后,两人继续上路。

    比起城镇,阳春三月的深山里还带着一点微不足道的寒气,尚未散去的晨雾湿润润的,一丝丝半透明的白色若即若离地垂挂在草尖和竹枝上……沈曦觉得高密度的负离子简直就是对所谓浊气的最强嘲讽,她就不信住在这样的地方还会怕浊气。

    不过……有点儿冷啊……

    水汽重的地方,温度自然会比别处略低一点。沈曦的身子微微瑟缩了一下,随即感到肩上多出一点重量,扭头便看到一件滚了毛边的厚缎袍以及初七刚刚收回去的手。

    沈曦懊丧地撅起了嘴巴,事先居然没想到山里会比城镇更冷,太失策了。嗯,表扬小妖精这种事情她才不会做呢!

    于是初七只看到沈曦露出了欲言又止的复杂神情。

    难道是因为衣服上的毛绒绒太少了吗?——他严肃而深沉地思考着。

    沈曦本以为,自己可能会花些时间和功夫找熊猫,但是,万万没想到……

    看着从天而降差点砸得自己头骨凹陷的黑白萌毛团,小姑娘心情相当复杂。

    被初七拎着后脖子的熊猫宝宝只有足球大小,软绵绵毛绒绒的一团,大大的黑眼圈,看上去十分讨人喜欢。似乎对自己现在四肢离地悬空的状态很不满意,熊猫宝宝挥舞着短短的爪子,胡乱扑腾着想挠初七的脸,可惜肥肥短短的小爪子太不给力,怎么都无法如愿以偿。

    这么小的熊猫宝宝,好像还没断奶吧……沈曦伸手摸了摸熊猫宝宝的耳朵,抬眼看向头顶它掉下来的方向。她记得哺||乳|期的母熊猫特别凶残,能不惹上就最好了。

    ——退一万步,就算惹上了,也别从上面自由落体砸下来。

    两人上方是一根旁逸横出的粗树枝,不难看出之前熊猫宝宝就是趴在树枝上打瞌睡——因为树枝上还有口水和抓痕。

    于是沈曦无法遏制地想起了熊猫自挂东南枝的一百零八种销、魂姿势。

    不过还好,树上没有一只虎视眈眈的熊猫麻麻时刻准备着直接跳到沈曦和初七身上。

    发觉熊孩子的家长不在,沈曦的胆子立刻壮了起来,摸耳朵捏爪子揪尾巴揉脸,甚至还扒开了熊猫宝宝的小短腿,看看它有没有丁丁。

    初七无法直视地移开了视线,他突然有种自己变成了猥亵犯的帮凶的错觉。

    等沈曦消停下来的时候,惨遭□□的熊猫宝宝眼睛里已经积了一小洼眼泪,挂在黑眼圈边要掉不掉的,看上去有点可怜。

    “要不是房子附近没竹林,真想带回去养……”沈曦心满意足地抱着萌毛团,用下巴蹭了蹭两只黑耳朵之间顶心那一块的绒毛,“你说,直接在后院种点竹子怎么样?”

    “……曦小姐,这是诱拐吧?”

    初七毫不怀疑,沈曦绝对是认真的——看她一脸跃跃欲试就知道了。

    “也是……要是就这么带回去了,它的父母肯定会担心的。”

    一边说着,沈曦摸出一小块麦芽糖,塞进熊猫宝宝的嘴巴里,“我们送你回家好不好?”

    尝到了甜丝丝的味道,熊猫宝宝伸出爪子捧住糖块,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着,看上去很开心,连自己被猥亵犯抱着这件事情都忘掉了。

    沈曦戳了戳熊猫宝宝的脸:“吃货~”

    五十步不要笑百步……初七很想这么对她说。

    成功被糖果收买的熊猫宝宝乖乖趴在沈曦的臂弯里,由她带着往竹林深处走去,时不时还扒着她的衣领往里钻,想找更多吃的出来。

    “死心吧,我才没把好吃的放那儿呢~~~”沈曦用手指点了点熊猫宝宝的脑门,“幸好你是女孩子,不然这么扒我衣服,非把你吊起来打不可。”

    “……”初七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错,先做出猥亵举动的似乎是她沈二小姐?

    找不到食物的熊猫宝宝很失望,注意力转移到了沈曦背上的兔子娃娃上面,黑色的毛爪捞过一只兔子耳朵,然后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布料的滋味显然没有麦芽糖美妙,于是熊猫宝宝咿咿呀呀地哼了几声,很不开心地扔掉兔子耳朵,小胖身子扭了扭,从沈曦怀里挣脱了出来。

    “怎么了?”沈曦眼睁睁看着熊猫宝宝连滚带爬跑掉,很有点舍不得。

    初七指了指熊猫宝宝离开的方向:“似乎是它的同类。”

    虽然还带着妖气……但他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毛团如果成了精会存在什么危险性。

    沈曦跟着熊猫宝宝往竹林深处追了几步,分开一丛翠色逼人的箬叶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堵黑白相间毛绒绒的墙。沈曦退了几步,这才看清,眼前是一只足有一人多高的巨型熊猫,刚才跑掉的熊猫宝宝正用爪子挂在它的小肚腩上。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沈曦才知道巨型熊猫精名字叫团子,是受熊猫宝宝的麻麻所托,出来喊熊猫宝宝回家吃饭。

    对于深山老林里出现的人类,团子倒是并没有表现出戒备或是害怕,因为熊猫宝宝还叼着半块没舔完的麦芽糖,说是那个小一点的人类送的。

    听到团子说起回家吃饭,沈曦看了看日头,差不多是吃午饭的时间了,于是对一大一小两只熊猫招了招手。

    “要不一起吃饭吧?我带了豆浆馒头甘露酥脂花馅饼腊汁肉……待会儿再打点野味烤了怎么样?”

    事实证明,团子和熊猫宝宝一样,都是给了好吃的就会跟着跑的天然呆。

    初七突然开始担心将来有一天沈曦会被给她食物的人拐走了。

    第47章

    “唔,我也想学人类处理食物的方法了……”

    吃饱喝足之后,团子拍了拍曾经的小肚腩现在的大肚腩,颇有感触地说道,“还是要经常下山去看看人类怎么生活……”

    沈曦抱着熊猫宝宝,一边揉一边摇头:“个人建议,在你修为没到可以幻化成|人的水平之前,不要随便跟人类接触……被逮住了剥皮做围脖还是轻的,万一碰到那种脑子被门夹了看到妖类不问是非就要打要杀的,魂飞魄散都是常有的事。”

    这并不是沈曦危言耸听,得知她体质特殊不会长大之后,清和跟温留都给她灌输过类似的观念,还特地用几个“嫉恶如仇”得快走火入魔的高人举例说明过。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见不得异于常人的存在,不过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听了沈曦的话,团子抓了抓脑袋:“呜……那不是要等很久以后了?大家都说我没什么修炼的天分……”

    “那你觉得是小命重要还是好吃的重要?”沈曦白了他一眼。

    这句话也可以问曦小姐你吧……初七一直很想弄清楚,被沈曦吃下去的那些分量明显超过胃容量的食物,最后都到哪去了,正常人的胃里如果塞进那么多食物,绝对会裂开。

    “……我、我觉得……都很重要……”团子委屈地用手指戳地面。

    “吃货!”沈曦毫无自知之明地站起来,指着团子道。

    “呜……”

    被小姑娘身上突然爆发出来的气场所慑,团子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似乎这样就能隐藏起比(沈曦+初七)x2还要庞大的体型。

    初七:“……”

    ——曦小姐你觉得自己有资格指责别人是吃货吗?

    熊猫宝宝一边心满意足地舔着从沈曦那里抢来的冰片糖,一边给算辈分应该是自己祖爷爷辈的团子投以一个嫌弃的眼神。

    沈曦扯了扯初七的袖子:“随便打点什么烤着吃吧。”

    “还要做好吃的吗?”听到关于吃的内容,团子的反应比初七还快,“竹鼠肉特别好吃,我去给你抓!”

    ……竹鼠?沈曦眼前立刻浮现出了圆滚滚毛绒绒还有小兔牙的一团灰毛球……不行好萌的!

    “……弄死剥了皮再带回来。”沈曦肃然道,“皮给我留着,做围脖正好。”

    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木然转身打算去找点野味。沈曦用行为告诉他,喜欢毛绒绒跟吃毛绒绒的动物,本身并不冲突。

    既然这样,那就抓点野兔麂子,反正都是毛绒绒的——初七坚信自己毫无恶意。

    初七和团子来回很快,一个是担心沈二小姐挨饿,一个是怕熊猫宝宝被沈二小姐玩哭,虽说出发点不同,不过关键人物还是同一个。

    但是回到先前吃饭的那片林间空地,却没有看到沈曦和熊猫宝宝的踪影,地上有用小石头摆的箭头指示方向,根据团子所说,往那边走一会儿就会有溪流。

    循着方向找去,就看到沈曦蹲在溪边的大石上,一手揽着熊猫宝宝顺毛,一手握着根细竹枝,用蚕丝做了钓线,一旁溪水里用石子围的一片浅水里已经有三四条鱼了,两指来长,很适合烤着吃。

    “这里的鱼特别爱吃蛊虫呢~”见初七找来,沈曦指了指浅水里的那几条鱼,“比蚯蚓做的饵还好。”

    初七默然:这鱼给曦小姐以外的人吃下去会不会出问题?

    收到初七的视线,沈曦哼了一声,扔掉鱼竿,打了个响指,就见被困在石子里的鱼身上似乎有什么灰色的东西透出来,蒸腾出水面之后便直接冲进了沈曦腰间的珊瑚笛。

    熊猫宝宝好奇地拨弄着那支素白的笛子,然后被沈曦拍回爪子,不由得哼唧了一声,委屈地从沈曦身上跳下来,一脑袋拱到了团子的肚子上。

    “这就怄气啦?”沈曦捏了捏熊猫宝宝的耳朵,“那正好,待会儿我们吃肉,你就不用吃了~”

    “嘤?!嘤嘤嘤嘤嘤嘤嘤……”

    沈曦摸了摸下巴,转向初七:“以前听说熊猫的叫声像小孩子我还不信,今日听了……确实嘤得挺传神的。”

    一边说着,苍穹之冕已经把熊猫宝宝耍赖打滚的模样给拍下来了。

    欺负小孩子很有成就感么?对于沈曦早已歪曲变形的三观,初七什么也不想评价了。

    倒不是沈曦真的捉弄熊猫宝宝不给肉吃,团子也说了,小家伙还没断奶,糖还没什么,但是其他东西不能乱吃,万一吃坏了肚子就不好了。气得熊猫宝宝扑到团子背上一通乱挠,咿咿呀呀地嚷了好久。

    难道这就是“熊孩子”一说的由来么?沈曦一边咬着撒了孜然和辣椒粉的烤脆骨,一边认真地思考着。

    “曦小姐,”见她走神,初七见怪不怪地提醒道,“鱼汤快好了。”

    沈曦应了一声,起身拿了竹枝做的筷子,往架在火上的粗竹筒里探了探,捞起一块笋子尝味道。

    初七心细,先前想着若是只吃烤肉容易上火,这时节又找不到什么取火的蔬果,打野兔和麂子的时候顺手砍了些粗竹筒,一头开口一头削去竹节,打算建议沈曦熬点肉汤,回头发现沈曦已经钓了鱼,于是两人一商量,便改成了鱼汤。

    “团子,喝鱼汤啦!”沈曦掉头招呼了一声还在镇压熊猫宝宝造反的团子,用比竹汤锅细些的竹筒盛了一份放在它面前,“放凉了很腥,不好喝的。”

    说话间,初七也分好了沈曦和自己的份,顺便挑出沈曦不喜欢的姜片扔掉,然后才递给她。

    做饭久了,沈曦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窍门,虽然野外条件简陋材料有限,不过鱼汤还不在话下,而且新出的春笋本就是难得的美味,就着热汤鲜鱼和烤肉,她又成功把自己撑胖了几斤。

    “待会儿咱们再挖点竹笋。”吃货的胃就是个永远都填不满的异次元,“回去做腌笃鲜……还有竹荪也别忘了,炖鸡汤特别好吃!”

    团子开始咬手指了,它也想吃沈曦说的菜,但是修为太低跑到人类的城镇就是送死,又不能让沈曦就蹲在山里不出去,好纠结……

    正在想着,原本在它身上爬上爬下的熊猫宝宝忽然打了个激灵,耳朵一抖,蹦下来掉头就往远处爬。

    沈曦初七还有团子目瞪口呆地看着熊猫宝宝没窜出几步,就被后面赶上来的一只母熊猫一嘴巴咬住了后脖子的毛,然后直接倒拖着往回走。拖了几步,母熊猫发现熊猫宝宝前爪挠着地面就是不肯动,于是一巴掌把熊猫宝宝推得掉了个头,继续拖。

    团子这才想起来,自己出来是帮母熊猫喊熊孩子回去吃饭的。

    “有、有点可怜呢……好像……很疼的样子?”

    看着熊猫宝宝那白白短短的毛尾巴左扭右扭,小屁股在地上拖出了长长的印子,沈曦菊花一紧,喃喃道。

    也幸亏熊猫宝宝是个女孩子,要是男孩子这么一路拖过去,蛋不磨碎了才怪……

    沈二小姐心里如是想,然后一顿连拍将这一幕收入了苍穹之冕——萌成这样绒毛控看到了根本把持不住啊!

    而初七却觉得,这种对付熊孩子的手段,似乎有可以借鉴之处。

    第48章

    初七的生活很有规律,太阳什么时候从地平线上冒头,他就什么时候起床。先把外间和院子收拾打扫一下,然后敲门提醒以赖床为己任坚决杜绝早睡早起的沈二小姐起床,接着出门买菜和早点,回来要是发现沈二小姐还没起床,就继续敲门直到她起来为止。

    至于夜间无人值守极为不妥、幼童独自在家恐有闪失?

    沈曦表示她还真不怕什么歹徒宵小,她的小可爱们可是很久没开荤了。

    夏日天亮得早,白昼又长,以沈曦的性子,肯定又是赖在床上装死,初七琢磨着,如果沈二小姐再这么赖皮下去,他少不得要进一趟厨房了。虽然知道沈曦那样在饮食方面吹毛求疵的小姑娘肯定会在事后发脾气,但是初七觉得,只要达到目的就行。

    反正曦小姐念叨了好久的东街那间早点铺子的油条今天依旧没买到,不如试试?一边想着,他把买回来打算当早点的包子和烧卖用法术冻上,然后在沈曦门口说了一声,便挽起袖子进了厨房。

    但是当初七折腾出了一盘子硬逾钢铁可以当双节棍耍的玩意,并且从厨房端到了饭厅,沈曦房间里依旧没动静。

    今天实在有些不寻常……初七再次站在沈曦的卧室外,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

    最坏的可能也不过是被沈曦糊一脸虫子,有倒霉催的清和生啃活虫在前,这种程度一旦接受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初七定了定神,将手按在了门上。

    “……曦小姐,请恕属下僭越。”

    小心翼翼地推门而入,这是初七第一次进沈曦的房间。室内陈设眼熟得有些过分,甚至跟旅途中投宿过的客栈房间大同小异,显然是没花什么心思直接照搬了。要说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占了一整面墙的架子,上面挤挤挨挨全是蛊罐……

    想想小姑娘成天没事叽叽咕咕玩虫子的场景,初七觉得还不如让她蹭毛绒绒呢。

    不大的里外两间,转个身一眼就能望到底,空荡荡的床上只有没叠的被褥,沈曦昨晚整理好了打算今天穿的衣服散乱地扔在床上,领口冒出了一对白绒绒的长耳朵……

    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曦小姐你终于发展到了偷偷在卧室养宠物的地步吗?

    他面无表情地抖开床上的衣衫,抓起兔子耳朵,打算找个笼子把那只还不到巴掌大的白毛团塞进去……

    然后白毛团就顺势挂在了他的手指上,小门牙深深地啃着不肯松口,浑身的毛都乍了起来,显得更圆了,牙缝里漏出一种嘶嘶的叫声,黑黑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着初七,似乎想用视线在他身上烧个洞出来。

    这只兔子还真嚣张……初七用手指揉了揉那毛绒绒的小脑袋,很有些居心叵测地估计,沈曦打算养多久再把它当做储备粮宰掉。

    对峙了一会儿,小兔子似乎觉察到了初七不会伤害它,渐渐松了口,前爪扒着初七的袖子爬上了手腕,大着胆子嗅了嗅,然后从收紧的窄袖里咬住一枚铜钱,扯了扯。

    初七迅速抓住兔耳朵将捣蛋的白毛团揪下来,放到一边的矮几上:“别乱跑。”

    从手指上的齿痕看,初七毫不怀疑小兔子牙齿的锋利程度,只是咬着扯了几下,就把串铜钱的红绳磨细了一圈。

    正打算找段更结实的红绳重新串一下,一低头就看到小兔子蹦跶着跳下了矮几,瞅准了墙边架子最底下的一只蛊罐,用两只毛绒绒的前爪掀开了盖子,然后一头扎进去……等小兔子的脑袋抬起来的时候,三瓣嘴里已经咬着一条半死不活的大毛虫了。

    此情此景结合差点被咬散架的铜钱串,初七只觉得细思恐极。

    首先,这世上还没有爱吃虫子胜过吃青菜的兔子;

    其次,当初某人确实看这串压岁钱百般不爽试图收回……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答案,初七很想对正在津津有味地嚼着大毛虫的小兔子说一句。

    ——不作死就不会死

    玩脱了吧,自己都变成小兔子了好吗!

    初七用最快的速度叠好衣服把乱七八糟的床收拾舒坦了,小心翼翼地托起那只小毛团,放在了枕头上。

    “曦小姐勿要惊慌,还请细细回忆,究竟发生何事致使曦小姐变成这般模样,属下也好对症下药,寻找解决之法。”

    小兔子径自在软硬适中的枕头上打滚,整理着长长的耳朵,压根就没搭理初七半分,一副“本兔就是这么叼你特么来打我呀”的欠揍神情。

    “属下心知曦小姐必有难言之隐,然而为了尽早恢复,还请曦小姐勿要隐瞒……”

    看到初七蹲在床边不厌其烦地对着小兔子絮絮叨叨的场面,沈曦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出门买个油条——而且还没买到——的空当里能发生什么事让初七蛇精病一样对着兔子叽歪成这样。

    初七你这么逗比我哥知道吗?!

    “……你是不是把脑子扔菜场里没带回来?”

    沈曦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一张被面具遮掉了上半部分的脸上看出名为惊悚的表情的,更加不知道自己这副长相还能把认识的人吓成这样——还是这屋里来了伽椰子?

    得知沈曦起床出门买油条半路看到有人卖小兔子,就买了一只放卧室里,初七忍不住看了一眼先前扔在床上的衣服……买兔子干嘛还换衣服?

    顺着初七的视线看过去,沈曦干咳了一声:“那什么……小兔子太调皮了,把袖子咬了个洞,我就回来换了衣服再出去……”

    “……”

    被沈曦和小兔子联手驴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头,他很想知道,如果沈曦得知她养的大毛虫被小兔子啃了,会是什么表情。

    半年时间一晃而过,六套衣裳被咬破、不计其数的蛊虫被吃掉之后,沈曦终于下了决心。

    ——兔子养肥了就该吃肉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初七第一时间找出了他藏在厨房里的菜刀。从小兔子被沈曦买回来那天起,他的日常里就多了一项磨菜刀,虽然觉得钝刀子割肉更解气,但这么一来,处理过的肉就不好吃了……

    一边想着,他用没拿菜刀的手托着下巴,非常认真地盯着尚不知大难临头的大白兔,比划着从哪里下刀更合适。

    被咬坏的衣服、还有用许多珍贵药材喂养的蛊虫,一笔笔算起来,哪怕是先前睡觉都要抱着兔子的沈曦,面对严重超支的费用,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初七觉得,就这么宰掉兔子吃肉,似乎太便宜它了。

    于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来串门时同样被兔子咬坏过衣服的清和。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把受害人都找来围观,这样才解气。

    剥下来的兔子皮还可以给曦小姐做毛绒绒的帽子,曦小姐一定很喜欢。

    初七手起刀落,愉快地决定了。

    第49章

    虽然兔子被喂养得十分肥胖,但是三个人显然还是不够吃的,沈曦想了想,干脆做了麻辣兔丁,因为里面要加很多葱、朝天椒和烤花仁,所以成品看起来满满一大盘,分量相当足。兔头单独卤了,打算明天早上配粥。

    当然,对于清和提出小酌几杯的要求,依旧被沈曦一口否决了。

    “我这儿没酒,只有饭菜,所以饭菜不用你出钱。”小姑娘用筷子指着友人,“想喝酒,自己出去买。”

    初七很不厚道地笑了,然后在两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迅速调整表情,恢复了面瘫。

    他与沈曦认识清和的时间也不算很短了,自然知道这人平时喜欢收集各种乱七八糟的法宝,导致积蓄一直在持平和负增长之间徘徊。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温留从到太华开始,就没碰过荤腥,而清和本人也经常因为囊中羞涩捉襟见肘,跑去同门或是好友那里蹭吃蹭喝。

    不过事后听清和说,温留想了想那只平时好吃好喝长得肥嘟嘟但是变成了盘中物的大白兔,突然觉得吃素其实也不错。

    至于温留从沈曦养储备粮这件事得到启发、开始啃太华秘境中囚禁的小妖怪,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饭局结束清和就回太华了,沈曦和初七收拾一下饭厅该干嘛干嘛,各找各窝洗洗睡了。

    但是初七万万没想到,次日沈曦又从她自己房间里人间蒸发顺便往被子里塞了一只还不到巴掌大的小白兔,简直就是大半年前那个早上的场景重现。

    ——已经对家养储备粮这个神奇物种深恶痛绝的青年不由自主在脑子里演练了一遍如何肢解神奇物种的步骤。

    似乎是觉察到了锋锐冷利堪比菜刀的眼神,趴在尚有余温的棉被里的小兔子抖了抖耳朵,睁开了眼睛,随即惊得睡意全无,一个激灵蹦起来,两只前爪在雪绒绒圆嘟嘟的身子摸索了一遍……

    饱受惊吓的小兔子战栗片刻,然后开始用脑袋撞床板。

    看来脑子有点问题,记得提醒曦小姐不要卤了这只的脑袋吃……初七决定趁着沈曦还没回来,先下手为强,直接庖丁了新来的家养储备粮。

    至于怎么跟沈曦解释新买的小兔子死了,这也不是问题,告诉她小兔子又吃了她好几罐蛊虫结果食物中毒就行了。

    看到近在咫尺的菜刀,小兔子顿时炸毛成了一个小毛团,爆发出与迷你体型极不相符的强大潜力,一个挣跳弹得老高,躲开初七窜到墙角,前爪扒住一块了地砖,用力掀开。

    初七忽然感到一股寒气爬上了脊梁骨,这是沈曦平时放一些大额钱物的地方,他以前虽然没有来过沈曦的房间,但是也被告知过……那这只兔子……

    ……难道这次是真的?!

    他迅速放下菜刀,小心翼翼迈出一步,便看到小兔子更往墙角里缩了缩,长长的耳朵耷拉下来被两只小爪子紧紧攥着,眼睛还盯着他放在一边的菜刀。很显然,这是被初七刚才打算肢解家养储备粮的行为给吓到了。

    “……曦小姐?”初七试探着,轻声问道。

    小兔子像是松了一口气,用力点了点头,转身抓起地砖下面的一些散碎金粒,四肢并用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字,然后重新摆第二个、第三个……初七在心里把四个字连起来念了一遍,立刻单膝跪下,双手捧起了还没有停止发抖的小兔子。

    那四个字是“初七混蛋”。

    “属下未能及时认出曦小姐,一时冒犯,本应任由曦小姐责罚,然眼下曦小姐……”

    确认性命无虞之后,小兔子终于止住了颤抖,然后默默翻了个白眼,她眼下这副模样,连最简单的交流都得广播体操全身运动,更遑论什么责罚。而且这么小的兔子,牙齿爪子都不给力,想抓挠咬还得担心会不会崩断指甲和门牙……还能更坑一点吗?

    “为何会发生如此变故,不知曦小姐可还记得?”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兔子还差点被肢解,这种感觉不要太糟糕……沈曦默默举起毛绒绒的小白爪,在初七的掌心划了三个字,不知道。

    想了想,她又划了三个字,我饿了。

    上一只家养储备粮昨天才宰掉,之前养兔子的饲料什么的还没来得及处理,不过初七倒不敢让沈曦啃干苜蓿,而沈曦也明确表示她现在要吃肉、不吃素。

    厨房里唯一的熟肉食是沈曦昨天卤了准备当早点的兔头,初七想象了一下一个软糯可爱的小姑娘啃人头的画面,果断将卤兔头扔到了院墙外面那条野猫野狗经常出没的巷子里。

    初七顶着小白兔哀怨的眼神,犹豫了很久,终究还是放弃了自己下厨给沈曦煮点什么的想法,决定出去买些吃的。

    出门之前发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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