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
陈渊把天目上下一打量,微笑:“如果我猜得没错,你是在f30119出生的,你的名字就随了那山,天目山因东西峰顶各有一池,似双眸仰望苍穹而得名。天目,却是个好名字。”
“天目山?”
天目怔住了,这事她从没听她妈妈提起过,但仔细一想,陈渊说的却是很有道理。
末世人口流动频繁,婚嫁随意,姓氏变得可有可无,毕竟很多时候,当妈的都不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取名则偏好用地名,算是给孩子留一条身世线索。
“不信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爸妈。”陈渊抬起下巴,自信满满。
这话让天目回过神来,她瞥了眼陈渊,无所谓地笑笑:“我妈隔三差五就给我换爸爸,哪还能记得这些小事。不过还是谢谢你,告诉我这么有意思的事。”
她看了看陈渊搜索的内容,再转过头将他从上至下地仔细打量了一番,眼神在他那双手上停留了好几秒,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的确不是个普通人,那天k放你进城的决定,是对的。”
那天?放进城?
陈渊张了张嘴,脑子里打了几个转,脱口而出:“艹!我第一天进城时,抓着我问了老半天的人是k?”
不等天目回答,他把当时的场景回放了一遍,恍悟道:“还真是k的声音!当时我太慌了,完全没听出来!靠,当时你哥都快被丧尸吓尿了,那小子还叨叨逼地问个不停!”
陈渊愤愤然骂了两句,忽地醒过味儿来,盯住天目狐疑地问:“不是……你们当初,该不是不想放我进来吧?卧槽,你们还是人吗!”
“当然不想。”
天目回答得干脆利落,瞥着陈渊的眼神还带了几分鄙夷:“你也不想想你当时是什么样子,几个守卫队长都认为该把你当场击毙,只有我们k力排众议,努力保下了你这条小命!”
得知自己差点一穿越就嗝屁,陈渊又惊又怒,发出延迟了大半个月的控诉:“我当时怎么样了就让你们一个个的想痛下杀手?!我他妈为躲丧尸脚脖子现在都还没好利索!我不就人长得帅点厨艺好点嘛,你们至于……”
“你的衣服,”
天目冷冷淡淡地打断陈渊,“你当时穿的不是任何生态城的城服,你那种质地的衣服,我们只在联邦运输队队员身上见过。”
衣服?
陈渊怔了怔,回想了下那天他穿的啥——全球知名连锁店优x库的联名t恤,搭配显瘦显高潮男必备的九分牛仔裤,的确跟城里的米黄的麻布口袋相去甚远,招人嫉妒也是在所难免。
人家穿越是享福,自己穿越是他妈送命!
陈渊一肚子脏话,把脸色憋得很难看,“自己穿得丑还不许别人耍帅?你们就是心理有问题!”
“说真的,到现在我都看不出你的来历。”
天目蜷起双腿,把人窝进椅子里,似笑非笑地盯着陈渊,“你懂的太多,不像是生活在e圈的,但联邦的人真没你这样傻的……唉,你到底打哪儿来的啊?”
“从天上掉下来的。”
陈渊没好气地白了天目一眼,别开眼嘟囔:“女孩子家家的,坐没个坐相,孤男寡女本就不太好了,在陌生男人面前还这么不设防,未成年也要注意点嘛。”
“防什么?”
天目挑了挑眉,把双手垫在脑后,双脚搭上书桌沿,晃晃悠悠怡然自得:“防你干嘛,你又不喜欢女人。”
纵使陈渊已被天目震惊了无数次,但加起来也没她刚才这句话的威力大,他目瞪口呆,话音都开始发抖:“谁、谁说我不喜欢女人的?”
“喜欢女人你还跟k出去打丧尸?”
天目微拧起眉,用看有害垃圾的眼神扫了扫陈渊:“不知道跟人出去打丧尸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
陈渊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在这狗屁的末世里,无私无畏的为民除害也错了吗!
天目斜眼睨着他,好一会儿才转了转眼珠,半真半假地笑:“狼巢虎穴,月下双影,同生共死,把你的后背交给我,你是我牢不可破的盾……如果用一句文艺的话来形容,那就是——
今晚的月色真美。”
*
墙上挂钟的时针已经越过了数字3,五区别墅的厨房里仍是水雾弥漫,陈渊顶着一头一身的汗,每隔几分钟就用大勺搅动锅底,带出阵阵浓香。
他在熬粥。
清鸡汤打底,用鸡肉入味,得随时照看着以免糊锅,熬至汤稠米烂,需要耗费2-3小时的纯人工,熬成后鸡肉是弃之不用的,只得一锅粥底,要吃时再加入其它食材‘生滚’而成。
这是经典的粤式生滚粥,比北方简单粗暴的米粥费力十倍不止,最适合在失眠的夜里杀时间。
是的,陈渊失眠了。
其实他早该失眠了,不过太惯常用沙子去掩盖惶恐,囫囵睡了这么多天,到今晚,陈鸵鸟已经找不到可以埋进脑袋的沙子了。
原本以为的科技倒退,却只是下位圈的管中窥豹;原以为的物质匮乏,却只是韭菜不配得到高级养料。
然而,丧尸却是真的,
丧国也是。
这心情,已不是几句粗口能表达的了了。
陈渊泡在腾腾蒸汽里,感受汗水从额角滑到腮边,从锁骨滚至肚脐,灼烧着他的皮肤。
热得好,最好能把大脑也煮沸,这样就没力气想些有的没的了。
做粥底的米用橄榄油泡过,这会儿大米的清香混杂着油汤香气,生生勾起了陈渊肚子里的馋虫。
他晚饭本就没吃什么,从天目那里回来后,就一直忙到后半夜,体力透支得厉害,是该歇一歇了。
陈渊用大勺舀了一碗粥底盛出,随手切了点葱花,加上一小撮盐,用筷子搅了搅,正等着散热气,忽然听见不轻不重的脚步声从大门口沿着走廊径直朝厨房走来。
陈渊心中一惊,瞥了眼时间,暗忖:这么晚了,来的是人还是鬼?
他在跑与不跑的念头间转了几个来回,那脚步声已走到了厨房门口,随着三下敲门声,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门框边。
是来讨夜宵吃的k,倾了大半个身子进来,被满室的热气熏得眯起了眼,皱着眉在雾气中锁定陈渊的身影,歪了歪脑袋,开口:“这么热怎么不开窗?”
见到k,陈渊那颗七上八下的心终于回归了原位,也不知他是热晕了还是饿糊涂了,把手里的碗往外一送,笑问:“要来碗月色吗?”
作者有话要说: k:月色再美也不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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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淡黄粥底上,深深浅浅地卧着些青菜碎,入口微烫爽滑,浓稠的肉香里裹挟了几丝的清甜,鲜得让人来不及细嚼就要急急下咽,好一口接一口地享受这美味。
陈渊说这叫粥,因为食材不足只能算个半成品。
k搅动瓷勺,从融烂的米花里分辨出这的确是用米熬制而成,只是不知米为何能带肉味,半成品也能好吃到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了。
k是吃过粥的。
白叔以前常做,稠稠的一碗,比米饭软,无味,凉了会起一层硬硬的米浆,像织得密不透风的蛛丝,每每都让他吃得很不开心。
但白叔喜欢。
他讨厌见k吃营养剂,如果k外出执行任务,回来后的饭桌上一定会多加几个菜,给他补身子。
“三餐得吃热的,接足烟火气方能保心肝脾胃安康。”
白叔人高马大,左眉一道凌厉疤痕,让人敬而远之,他爱絮叨,还时常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对城里的一切都心生怨气。
“一袋袋的糊糊也能当饭吃?喂猪都比那精细!知道以前什么时候才吃冷食?清明前的寒食节,那是为了给祖先守孝上坟!联邦这是天天咒自己要死啊!”
白叔一年四季难见笑容,每天要花很长时间在厨房里,做出来的饭菜,只有k能下咽。
医疗队的郭老常来白叔的小屋,但他不会吃白叔做的东西,两人泡一壶茶,能从月升聊到日出,白叔再起身掸落一地花生壳,打开灶火:“行了,您老自个儿回吧,我得给k做早饭了。”
郭老呵呵两声,冲扯着哈欠一脸睡意的k点点头:“孩子,你白叔为了你,是煞费苦心啊,对他的手艺多包涵着点,反正也吃不死人嘛!”
城里人都说白叔做的饭菜难吃,但k从小吃到大,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早练就了一番不惊不讶的本领,比之营养剂的寡然无味,至少白叔做出来的东西五味俱全。
美,是抽象的纯主观的概念,因人而异,不论是美食还是美人,判定标准只由主体给出,只要k觉得行,那就是‘美食’。
抱着这套唯心主义,k吃着白叔做出来的‘吃不死人的料理’,安稳地长到了十九岁,不经意的遇见了陈渊。
那是个来历成谜的男人。
当初见他一瘸一拐地跑到城门口,穿着怪异是真的,吓掉半条命的慌乱是真的,第一眼想杀掉他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