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后他还在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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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森林兔的毛,很少见体型这样大的森林兔,又一丝杂毛都没有,品质很好,”那人慢慢地介绍道,“穿了很漂亮又暖和,小客人打算买给谁呢?”

    “买给我爹爹。”

    “那一定很合适。”

    萧晚“嗯”了一句,他在犹豫到底要不要买,他没注意到,柜台后的那个人一直在打量他。

    没错,他确实是这家店的店主。

    他名下不止这一家店,在十六重天的许多城池都有店,今天只是因为进货的事情特意来柏雪城这家看看,事情做完之后,他来是打算离开的,但看到这个小孩的时候,却停下了脚步。

    倒不是因为他多有服务意识,只是这小孩的脸,叫店主觉得十分熟悉。

    在哪里见过呢?

    店主努力想着。

    在十六重天,以大部分人的实力来说,寿命大概在一百年左右,他砸钱买了些天材地宝,硬是活到了将近两百岁,身体到现在还好,大概还能撑好些时间,记忆力却不行了,很多事情想不起来。

    但这张脸,他一定见过,也一定印象深刻。可就在这一个瞬间,他想不起来了。

    店主像是和脑子较上了劲,努力搜寻回忆里的每一个角落。

    萧晚也在这时候思考地差不多了,他开口问了价钱:“多少钱呀?”

    问出来的时候,他有些忐忑,生怕自己连这个也买不起。

    这件皮毛披风价钱不便宜,二百灵玉,虽然没什么灵力,但这料子十分少见。

    店主看着小孩期待的眼神,开口的时候,仿佛神使鬼差,到嘴的价钱一下子就打了个对折:“……一百灵玉。”

    萧晚微微松了一口气,他手上的钱刚刚好,但是他还想给沈叔叔带一份礼物呢。

    最后,在萧晚的努力讲价中,他用一百灵玉买了这件披风和一件皮毛护腰,他还记得沈叔叔腰伤最重,暖和的护腰应该实用。

    那披风和护腰包起来之后比萧晚整个人还大,店主还从后面拉了一个木质的小板车送给他,把衣服的包裹放在上面,萧晚就可以拉着走了。

    “谢谢您,”萧晚走之前朝店主礼貌道谢,“您真是好人。”

    店主看着他,依旧没抓住记忆碎片,只是觉得越看越熟悉,少赚个一百多灵玉和不值钱的小车对他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小客人可以在我们店多坐一会儿,”他道,“没关系的。”

    萧晚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婉拒了店主的好意,拉着小车慢慢地往回走,没一会儿,就碰到找过来的老师了。

    “吓死我了!”那老师惊魂未定,“若是真的丢了,我们可怎么和家长交代!”

    萧晚倒是平静,还出声安慰她:“没事的,我只是买了点东西而已。”

    他离开之后,店主却还在发呆。

    柜台那边的店员似乎对刚刚那单生意很不理解,犹豫了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忍不住小声地提醒着他:“那披风卖亏了,光料子收来就要七十多灵玉,这还不算加工费呢。”

    店主摆了摆手,也没生气,他如今的身家完全不在乎这一点灵玉。

    “我与那孩子有缘,”他道,“何况……”

    话还未说完,电光火石之间,他好像抓住了什么。

    “你刚刚说,收料子?”

    店主想起来了。

    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只是一个皮料商,还没有这许多家店,也没有多少钱。那时候的他也不在柏雪城,在离这里很远的青叶城生活。

    皮料商的生意其实很简单,从灵修手里买入他们猎到的野兽皮毛,做些加工之后再卖出去,挣的都是奔波的辛苦钱。

    那个时候,他在青叶城里常合作的那些灵修当中,有个特别的少年。

    一般灵修进入森林狩猎都会组队,一来人多危险小些,二来不同属性相互配合便能挑战更厉害品质更好的野兽,但这少年却是独来独往,不少人在背后说,他是个不祥的人,身带厄运,天赋不好,才被家族从上界抛弃,一路落到这里来,而且脾气也差,阴鸷地很,正常人都不想与他有什么接触。

    少年是火系,一开始,他猎来的皮毛总有很大范围灼伤的痕迹,这卖不到多少钱,经过他几次提意见之后,再送来的皮毛,便只有要害部位有一个洞,其他地方都干干净净,很是漂亮。

    店主只想挣钱,只要材料好,什么传言无所谓,只是他每次按时来收皮料,都会发现少年身上遮不住的伤。

    少年其实灵力一般,狩猎危险,一半来源于野兽凶残,一半来源于竞争者,森林里时常发生抢猎物的事情,他一人单枪匹马,自然打不过其他队伍。

    没有人有闲心同情他的,弱肉强食,生活本就不是个容易事情。

    后来有一天,发生了一些不一样的事情了。

    少年家多了另外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店主上门收料子的时候,看到了那个人拿着绿色的药膏,在给少年身上的伤口上药,动作很轻,还问他:“疼吗?要是疼的话就说,我再轻一些。”

    疼久的人,最是受不了这样温柔的对待。

    店主觉得好奇,便多看了一眼,他看见了一双绿色的眼眸,也见了叫人一见难忘的倾城绝色。

    但他就来得及看了一眼,下一秒,少年就凶恶地抬手遮住了那张脸,转身瞪着他:“看什么看?拿了东西还不赶紧滚?”

    他无奈,只好走了。

    许多年后,奔波劳累的皮料商成了富甲一方的大店主,那个少年……成了望天帝君。

    那是秦楼。

    店主深刻地记得这段经历,在他还没那么老的时候,还经常炫耀性地和别人提起,当然,是美化过的,若是说了实话,帝君在十六重天基本上是被虐过来的,那实在不好听。

    但是现在老了,这真实的记忆捡起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在好不容易想起来之后,他也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会觉得那小孩的脸熟悉。

    那孩子,与记忆里那个给帝君上药、温柔地问他疼不疼的人,长得很像,特别像,连那双漂亮的绿色眼眸都一模一样。

    待店主想起来,追出去之后,萧晚已经走远了,街上人头攒动,看不到小孩的身影。

    他又是独自一人来的,店主只能回想起那披风是他要买给家中父亲穿,其他的信息便没有了。

    是巧合吗?长得这样这样像。

    店主在外面站了一会儿,茫然了一阵,又回去了。

    他转而又觉得自己可笑,若真是那人的孩子,怎么会落到十六重天来呢?

    第10章

    萧晚并不知道这回事,大市场是最后一个景点,逛完这个,旅途便算完了,他们一行人在收拾完东西之后,很快在傍晚的时候回到了十七重天。

    “爹爹!”萧晚从花苞车上下来,一眼便看到萧雪满在校门口等着,他连行李都来不及拿,便冲到他怀里,“你想我了吗?”

    “我很想小晚,”萧雪满把软乎乎的儿子抱在怀里,低头亲亲他的脸蛋,“在外面开心吗?”

    萧晚想了想,回答道:“十六重天是有些新鲜东西,但没有爹爹,我就觉得不如家里好。”

    老师在这时候把萧晚的行李和那个小推车拎了过来,那衣服被包裹了好几层,从外面倒是看不出是什么。

    萧晚主动解释:“是给爹爹的礼物,还有沈叔叔的。”

    萧雪满把小推车拉回家,和沈观一起拆了礼物。

    他当即穿上试了试,披风很大,护住了萧雪满的手脚,也正如店主所说,这是件很暖和也很漂亮的衣服。

    “好看,”萧晚笑着拍手,“爹爹穿什么都好看。”

    沈观拿到了护腰,他风光的时候收过无数珍贵的礼物,倒不如落魄时的一件普通的护腰叫他来的感慨。

    有儿子真好啊,沈观默默地想,垃圾对象靠不住,但儿子靠得住啊。

    萧雪满小心地披风收在柜子,他一个礼拜没看见儿子,晚上便坐在他床边哄着他睡着。

    萧晚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抓着被子,暖融融地裹成一个小小的团子。

    萧雪满看了很久,他以前没想过自己会有一个孩子,和自己长得那样像,身体里是一样的血脉,即使已经养了这么久了,再看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新奇。

    萧晚在这个时候翻了个身,他脖子上的小兔子项链便滑了出来。

    现在回到十七重天,这东西戴不戴都没什么区别了,萧雪满低头一看,却发现那项链上有一道裂痕,并不明显,但又清楚地存在着。

    萧雪满把项链摘了下来,后知后觉地出了一身冷汗。

    他本以为十六重天那里不会出什么事情,却没想到小晚却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

    他到底遇见什么呢?

    第二天,还没等萧雪满仔细问,萧晚就主动和他分享了前几天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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