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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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初纯粹就是为了给两人添堵, 他摸了摸鼻子,似笑非笑地瞅着沈庄道,“二弟不想认我这个兄长, 我还得认你这个弟弟啊。”

    “为兄方才在这里睡觉, 并没听到什么稀奇的, ”还没让沈庄松口气,转眼又道,“就听到一个大猪蹄子哄骗一个涉世未深的公子哥罢了。”

    “哎呀, 真是可怜,这大猪蹄子的妻子都怀孕了,还想让相好的替他守身如玉呢。”

    太子气急,指着沈初怒道,“你、你好大的胆子!”

    沈初装作惶恐的模样道,“太子殿下为何如此恼羞成怒?下官也只听到人声罢了,并不知是谁。”

    沈庄更是羞到恨不得钻地洞了,但是心中却是百味杂陈。沈初话虽难听,却是如惊雷劈醒梦中人,方才太子的话可不就是那个意思吗?一时对太子的爱恨痴缠,还有沈初话中的意味,都让他心绪乱得很,更别说他本来面皮就薄,被撞破了这番事,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

    压根不想再在此地多作逗留,匆匆逃离了现场,本来还想教训沈初一番的太子,也只能匆匆追上去。

    李狄在一边好笑道,“你什么时候变这么促狭了?”

    沈初一脸无辜道,“有吗?我不过有啥说啥罢了。太子本来就是个大猪蹄子,我那便宜弟弟还是个傻的。”

    “我以为你不会多管闲事。”

    沈初哼了一声,“单纯不喜欢大猪蹄子罢了,不过能给太子和我这个便宜弟弟添堵,我也是高兴的。”

    李狄无奈笑道,“你就是嘴硬。”

    沈初朝身后作了个手势,便和李狄一道离开了。

    他本来自然是不想站出来的,干嘛想不开要得罪太子,这不是为了苏瞻的终身幸福着想没法。但既然都暴露了,也没什么好怕的,总不能让自己吃瘪。

    他没有和李狄说冯京邓煦的事情,也没有说苏瞻和他在一块的事,倒不是不信任李狄,只是本来就涉及旁人隐私,说多了总不好。

    宴席上的人或走或散,有些互相看对眼的也早已经勾搭成双,不知道跑到什么旮旯角落卿卿我我去了。

    他再呆在这也了无意趣,和张嬷嬷说了声后便先行告退了,也没敢去看太后,免得被拉着问东问西,随手给他乱点了个鸳鸯谱就不好了。

    他得赶明和太后坦白才行,免得到时候真被赶鸭子上架,那可真是有嘴说不清了。

    回家后沈母也未多问,她现在对沈初和李狄的事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她心里的想法也很矛盾,以前她希望沈初能够像个普通人一样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就好,后来才发现这个愿望并不现实,树欲静而风不止,崽崽的出生便是一个无法阻止的意外。

    而且孩子长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了,她也没法替他们作主,她自己都不知道对还是错,能做的只是站在两个孩子的身后,默默地守护、看着他们,为他们多祈点福。

    她比旁人再清楚不过,身为女子,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女子,命运压根无法有自己作主。年轻的时候还曾做过梦,也不愿意信命,到现在却是心如枯木,所求不多吗,惟安分守己罢了。

    沈初吃了满满两大碗饭,道,“宫里的东西都吃不饱,不过今日有肥美的大闸蟹,赶明我也去买些回来大家尝尝鲜。”

    崽崽兴奋地拍着小肉手道,“大螃蟹!崽崽要吃大螃蟹!”

    沈初拿手帕给他抹了抹小嘴,好笑道,“你这小家伙,就知道吃,真不知道随了谁。”

    沈母眉眼都是慈爱的笑意,“还不是随了你,难不成随了他另一个爹?”

    “这菊花宴本就是为公子小姐们相看准备的,就你还正儿八经地去吃东西了,也不嫌丢人。”

    沈初摸了摸鼻子,心虚道,“也不止我正儿八经地吃东西呢,子明也吃得很认真。”

    沈母也不知被触到了什么笑点,眼泪都笑了出来,“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瞧瞧你交的好友,也都是跟你一样都是爱吃的。”

    “赶明你买了螃蟹,也别忘了把范家公子和苏家公子都叫上。”

    沈初不禁有些委屈道,“圣人都言食色性也,爱吃也没啥不好的啊。”

    沈母:“是是是,没啥不好的,我家小初自然哪里都好。”

    沈初又和沈母捡了些宴席上的趣事说了,自然也没忘了苏瞻和长乐长公主的好事。

    沈母叹道,“以我家小初的才学品貌,配个公主也是没问题的。就算有崽崽,找个知书达礼的姑娘也不难。”言中未尽之意似有颇多遗憾。

    沈初正心虚,却见崽崽歪着小脑袋,似乎面带疑惑,小雷达反应了好久似乎听明白了怎么回事,忙道,“崽崽喜欢殿下!崽崽喜欢殿下!”

    沈母看着一个两个,颇有股子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将桌上的碗筷都收起走,也不想管他了。

    “你们兄弟两个主意都大,我也管不了了。”

    “晚上吃多了,带崽崽在院子里遛遛,别积食了晚上睡觉难受。”

    沈初心里哪不清楚沈母心中的忧虑,他自己都无时无刻不在担忧,可是想得再多又有什么用,他也管不住自己的心。

    深夜李狄又来爬墙,沈初靠在榻上困倦道,“今天不要闹我了,身子乏得很。”

    李狄虽然每次见到沈初,就忍不住想做些亲密的事,但也不是不知节制的。他将沈初抱到怀里,亲了亲他的嘴唇,“孤不闹你,只抱着你睡就好了。”

    沈初无奈道,“殿下每晚这样偷偷摸摸地爬墙不嫌累吗?”

    李狄却会错了意,一脸坚定道,“自有一日孤定要将你娶进门,到时候我们两人夜夜共枕。”

    沈初靠在他怀里,鼻端是李狄身上好闻的味道,不似芬芳,却每多嗅一口都要越发沉迷。他手指把玩着李狄的发丝,也不想思虑太多,好笑道,“谁问你这些了,只是单纯问你天天跟作贼似地半夜爬墙,天还未亮又偷偷出去,都不嫌累么?”幸好天子新赐的府邸离□□不远,要是像以前一样还住在外城的话,那每天奔波可够呛。

    李狄亲了亲他的额头,又亲亲他的眉眼,戏谑道,“孤这不正是每晚来窃玉偷香吗,美事一桩,何谈烦累?”

    沈初有些慌张地转过身,觉得自己也太不争气了,啥都做过了,咋看到李狄这副模样竟然还会心跳失律。

    李狄也不敢再逗他,真担心再逗下去,恐怕刚才答应过的话都不能作数了。瞧沈初眼下都有些青黑了,想必是近来鸿胪寺事务繁忙,还是颇为心疼。

    次日就要上值了。

    自打沈初从天子那得了御批后,其他诸如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之类的衙门,都不敢再对他们的安排有什么异议,顶多在些细节上稍有争执。

    不过沈初他们都得了大便利,也不介意在小事上稍作让步。每日忙忙碌碌但又紧紧有条,一应繁琐事务都有刘寺丞安排,他只要在一旁看着学着就好,只是刘寺丞性格太过认真,有时候钻到牛角尖里难以顾全大局时,他才站出来提几句。若是再稍为棘手的事,禀报给李寺卿即可,当然,基本上需要报上去的都很少了。

    时间过得很快,没多久天子就颁布了为长乐长公主和苏瞻指婚的旨意,除此之外还有沈庄和吏部尚书之女杨玉清的婚事,也一并给安排了。

    皇后举办的菊花宴也算颇为成功,只是太后想要给沈初和李狄相看的,却是一个都没成,为此太后还不高兴了许久,沈初和李狄连带着几次去都被数落。

    万国来朝转眼在即,沈初也没太多精力关心这些八卦,模模糊糊记得当时在亭子里怎么好像听到了两次杨姑娘,若不是同一个人还好,若是同一个人,怕不是省油的灯。

    但这也不是他该操心的事了。

    毕竟长乐是唯一的嫡出公主,婚事自不能草率,之后还有万国来朝这场盛事,按照天子皇后的意思得翻过年才举行大礼。而且两位也舍不得,只想将宝贝女儿在宫里多留些时日。顺带沈庄和杨玉清的婚事也拖到年后,也不知多少人如意多少人不如意。

    不过这三公主和苏瞻的婚事算是铁板钉钉了,全天下不知凡几的世家公子、青年才俊,对苏瞻那个羡慕嫉妒恨简直都快冲破天际。当然,这压根不影响京城百姓对这桩姻缘的热情围观与祝福,茶楼酒肆更是多了许多据此改编的话本,而且版本还很多,有琼林宴一见定终身的,有诗才天成的,有男强女弱、女强男弱的,一时传为美谈。

    第72章 万国来朝4

    准备了数月, 终于到了万国来朝的大典之日。

    九月初一, 戊辰日,大吉,诸事皆宜。秋高气爽、阳光大好,天子于金明池旁临水殿设宴, 接见诸国使臣。

    云梦以南百越、以东东夷、以西西戎, 再加上北胡分裂出来的南胡部落,林林总总加起来大概有上百个属国或臣服的部落。但这些都只是名义上的, 属国或臣服的部落每年一小贡,五年一大贡, 将本地特有的上好的物品上贡给天子,天子也会进行赏赐。

    实际上就是一个装裱起来的高层次的货物交易, 当然属国和部落要放低姿态, 类似于臣子或晚辈, 天子则还是高高在上的君王, 有点类似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自傲。

    当然, 除了属国和臣服的部落以外,还有不买账的,比如北迁后的北胡部落、西域诸国以及东瀛, 而朝廷则会视这些为未开化之地。

    这次是五年一期的大贡, 因而举行得较为隆重, 场面也是铺得很大。

    诸国使节依次献上了朝贡或礼物,因为数目太多,一些珍贵的或还会呈到天子跟前看一下, 多数只是掌事太监报个花名唱个诺抬下去便是了。即使如此,光是来使上贡便花了足足大半天。

    不过对许多人而言倒也不会无趣,毕竟能呈到天子跟前的都是天下难寻的奇珍异宝,尤其四海之大、无奇不有,许多听说过的没听说的、见过的没见过的,都能让人大开眼界。

    像南越诸国上贡的有婴儿拳头般大的夜明珠、南珠,还有诸多象牙制品,其中有一达瓦族,更是直接上贡了头大象,让在座都看了个稀奇。

    毕竟这些世家权贵、文武大臣,象牙制品倒是见过不少,但还真没咋见过活生生的大象。实际上这大象只是头一岁左右的幼象罢了,但在他们看来已如庞然大物一般,再加上大象鼻子又长、耳朵又大,叫声明亮,看起来还颇温顺,使者现场给它喂了许多水果蔬菜,吃得那叫一个欢实。

    众人初时看着还颇为畏惧,不一会便觉得这大象憨态可掬、颇为可爱。

    像南胡部落上贡的,除了诸多兽皮、药材之外,还有品种优良的骏马。西域则更是许多奇珍异宝和香料,还有带着面纱、身着露脐长裙的美人,长得美艳不可方物,又带着神秘的西域色彩,让一众大臣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而北胡,除了与南胡一样的兽皮药材之外,还献上了一匹毛色雪白的幼狼和几只鹰隼。

    这幼狼看着如就如萨摩一般,只是眼睛是冰蓝色的,在笼子里十分活泼好动,俨然看不出以后会变成一匹威风凛凛的狼。

    沈初看到瞬间就快要被小狼崽子给萌化了,花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上手撸。结果环视左右,发现周围大臣对这匹幼狼都一副颇为忌惮的样子,像他这样心生喜爱的反倒像个异类。

    只听北胡使者右手握拳放在胸口道,“我们弘吉剌部落以白狼为祥瑞,火忽可汗得此祥瑞,特献予云梦的天子。”

    天子还未说啥,却有文官站出来道:“陛下,这白狼不可收下啊!”

    天子奇怪道,“董爱卿,这是为何?”

    此人正是太常寺少卿董常,已经年过五旬,在卜算一事上颇得皇帝信赖。若是其他人站出来说这话,怕是早被天子斥责,哪还有解释的机会。

    董常颤颤巍巍道,“狼性情凶残,而且极难驯化,即使现在只是只小崽子,以后也会长成头狼,恐会伤人。而且,臣昨夜夜观天象,发现西边有大凶之兆,如今看来可能应在这白狼幼崽身上了,主凶,不吉利啊。”

    天子似面露迟疑,这一旁的北胡使者自是不干了,怒道,“我们火忽可汗一片诚意,竟然被你们这群中原人如此诋毁!”

    “既然如此,这白狼幼崽我们不献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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