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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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在沈初肩上不安分地扭了扭自己胖嘟嘟的圆屁股,两只鸡爪子左右来回搓了搓,尴尬道,“哈、哈哈,只是穿越到架空的古代农耕文明,不需要多先进的系统嘛——”

    沈初:······

    他查看一下自己系统的数据,财富值已经达到720万,生命值加10还剩下185,牵绊值260,魅力值10,嗯,其他数值都还好,主要还是每天都在减少的生命值,让沈初得尽快想办法接近目标人物五皇子。

    不过根据今天的情形来看,只要有机会接触五皇子,要拿到生命值好像不是很难——

    嗯,希望如此吧。

    转眼天色已暮,范雍也将自己带来的字画卖完了,沈初带着小胖崽、毛团和他汇合后一起结伴回家。

    范雍的字画正气遒劲,乍看虽不会给人惊艳之感,但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虽然卖了不少银两,但是不少又换成了书和笔墨纸砚,堪堪只留下了必要的生活费。

    有时候沈初还蛮佩服像范雍这样的读书人的,即使身处贫困也不折节,全身心都投入在读书修身这一件事上,厚积而薄发,只待一朝金榜题名,能够为天下为社稷为百姓出到自己的一份力。

    他觉得自己的心性相较范雍而言就不够了。

    回去的时候他们走的大街,小胖崽爱看热闹,街边的糖人、泥人、糖油果子之类的,他都喜欢的很,每次摆完摊回去的时候,沈初都会给他买一样。

    当然,也只买一样。在沈初看来,小孩子不能惯着,惯着他要啥买啥,并不会让他珍惜自己所得到的东西。

    汴京城没有宵禁,到深夜一些繁华地段都会热闹的很,小摊贩也到处可见。

    还没过汴河,小家伙就趴在沈初的肩上睡着了。

    范雍忍不住叹道,“崽崽可真听话,这大清早跟你出来,不哭不闹的,到现在定累得很了。”

    崽崽平常在家都要午睡,跟着他出来只是大中午实在困及趴在他怀里小睡了一会,还睡不安。

    沈初不禁心里也有些微酸,还有些温暖,觉得小胖崽大概就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天赐予他的最好的礼物了。

    他轻轻抚了抚小家伙的背,故意盖过心中的情绪,脸上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道,“哈哈,这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瞧他今天还得了一只猫熊、一串糖葫芦呢,也算收获颇丰了。”

    日暮斜阳的橘色光芒正好落在沈初脸上,让他那张本就艳丽的脸庞更显容光,范雍心突然跳了一下,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看向沈初竹筪子里露出个脑袋也正在睡觉的猫熊幼崽,接道,“嗯,这猫熊幼崽着实可爱,崽崽定喜欢得紧。”

    他们这条回去的路要经过明月楼。

    明月楼在汴河边上,七层飞檐,正对着州桥,是汴京城内最繁华的酒楼,日日人满为患。除了明月楼外,汴京城内还有好几家这样的大酒楼,有五座阁楼空中飞廊相连的,也有靠近皇宫达官贵人往来频繁的,也有城外天下世人出入京城瞻仰汴京巍峨繁华必歇的。

    不过这些都比不上明月楼的繁华。

    汴京人都知道,明月楼有三绝——美人、美食、美酒,所有汴京城乃至全天下最负盛名的美食、美酒乃至美人,都在明月楼。

    经过明月楼时,一名身段婀娜的女子徐徐前来,在沈初面前福了一礼,微低着眉眼道,“沈公子,我家主子请公子到楼上叙话。”

    沈初看了看自己怀里睡得正熟的崽崽,微微皱了皱眉有点犯难。

    范雍主动道,“我先把崽崽带回家,你忙你的去,我给李婶带个话。”

    沈初想起自己答应云王李桓的要求,点了点头。

    第6章 明月楼

    这女子大概三十来岁,名叫柳三娘,是明月楼的掌柜。一名女子,能做得上汴京城最大酒楼的掌柜,手段自是厉害的。年轻时也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美人,性格泼辣爽利,多少人慕名而来,不过到现在也还未婚。

    沈初倒是很佩服柳三娘这样的女人,而且因为经常给明月楼提供新菜品、新食材的缘故,柳三娘和沈初母亲李云娘也熟了起来。

    两人曾经都是名动京城的大美人,虽然经历和人生选择都不同,但脾气相投,颇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倒成了手帕交,所以柳三娘一般对沈初也颇为照顾。

    她从明月楼暗门的楼梯将沈初引到了顶楼,在门口敲了三下,轻声道,“主子,沈公子来了。”

    里面传来慵懒低沉的声调,“进来吧。”

    柳三娘将沈初让了进去,又替他们掩上门扉,便下了楼。

    沈初大概一月要来上两三回,说来别人可能不信,他每次来什么也不用做,也不用陪这人说话,大多数时候默默坐在窗前练字就好,或者有时候练倦了,跟着这人学泡茶的功夫。

    这个是他们交易的一部分,沈初将自己的菜品新配方和新食材之类的交给这人,这人给他在全天下他名下的酒楼推广,给沈初20%分成,然后附带了这么一个看起来很奇怪的条件——每个月到明月楼来两三次陪这人坐会,什么也不用做,也不用说话,随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太闹腾。

    沈初也弄不明白这人是想做啥,说瞧上他了吧,去过一两次就能发现明显不是,而且当他后来知道这人的身份,是当今太后最为宠爱的幼子,是当今天子唯一的嫡亲胞弟,而且大概随了太后的相貌,到如今随着岁月的沉淀,越发的俊美迷人,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怎么可能看上他这么个毛头小孩,除了这幅皮囊还能拿得出手,其他也没什么引以为傲的资本了。

    直到后来,他发现这个人的眼神,好像总是在透过他看着某个人,怀念某段时光。沈初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村里总爱在树下晒太阳的老人,也会看着远方怀念过去,眼神变得缥缈而又遥远。

    虽然这个人也算富贵之极了,但他身上散发出来这种浓重的寂寞,还有淡淡的悲哀,总让沈初忍不住有点同情。

    沈初觉得自己这想法也蛮搞笑,他一个穿书需要做任务才能活下来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同情这天底下顶尊贵的王爷。

    好在和这人相处也不难受,沈初在这段时间里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练字。

    他一个现代人,以前也没专门练习过书法,刚穿来时那一手毛笔字就跟鸡爪爬似的。

    他记得他第一次坐这练字时,这人说他安静下来和那人最像了,眼神还充满了怀念,然后下一秒等他看清他写出来的字时,顿时那点怀念的感伤烟消云散,满脸惨不忍睹的表情。

    沈初也不在意,他在这人面前随意的很,就当自己真是个做生意的小老百姓,对个小老百姓来说,会写字都不错了,哪还能要求写多好呢。

    当然,穿来之后,007为他规划的未来是要考科举的,要是字都写得不好,那简直就是硬伤,直接就被礼部那帮古板的小老头们给毙掉了。

    不过云王李桓能够写一手遒劲有力的行楷,那字如行云流水、肆意洒脱,颇得沈初欢心,每次来都会让云王信手来一帖,然后临摹个把时辰。

    到现在,沈初一手毛笔字也算有小成了,即使拿到考场也不会寒碜。

    沈初进门后,也未与云王寒暄,窗前案几上还摆着他的笔墨,一看就是柳三娘早备好的。

    屋内点着檀香,云王坐在窗前眺望远方。

    除了皇宫和相国寺的佛塔外,明月楼就属汴京城内最高的建筑了,而顶层视野又最为开阔,从窗外可以看到天际、远山、城墙、市肆、河流还有皇宫的飞檐,整个云梦王朝最繁华的红尘都在眼底。

    过了良久,沈初一帖快要临完,云王问道,“你今天又给小胖崽买了一只猫熊?”

    这人的消息总是很灵通,从朝堂大事到鸡毛蒜皮,沈初知道他神通广大,有时候就很无奈,就算神通广大也不至于每次都关心他这些鸡毛蒜皮吧,很没有隐私和安全感好伐,偏偏他还不能说啥。

    “嗯,是只猫熊幼崽,可爱得紧。”

    这人似发出一声轻笑,“呵,那人也最喜欢这些可爱的幼崽,总是会在自己院里养一堆,让人无可奈何——”

    转瞬又变了脸色,“你知道你今天见到的那个男人的身份吗?”

    沈初心知他说的是五皇子,在原文里云王和五皇子看似并没有什么交集,虽然是叔侄关系,但一个是太后宠爱的幼子、皇帝的胞弟,在宫里的身份要比李狄这个不受宠的皇子来得尊荣多了。

    而且云王在书里的设定也一直是闲散王爷,着笔不多,但是只要出场还是没讨喜的。不管是书里的人物还是读者,都喜欢他风流潇洒、生来富贵好命却又浑不在意,说话分量重却从来不爱多管闲事。

    不管是当朝皇帝还是太子继位后,都给了云王很高的荣宠。当然,云王没有留下子嗣,这也是不被天子忌惮的重要原因之一。

    云王以为他不知道,刚准备开口,却只听沈初平淡的声音道,“他是五皇子吧?没想到五皇子竟然已经回京了。”

    李桓满脸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倒觉平常,这小孩聪明他是知道的,以李狄衣服上的蟒纹和具有特点的外貌,要认出来并不难。

    他心里没来由一股恼怒,面上却不显,“他很危险,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说这几句,以他不爱管闲事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洒脱,说得难听是自命不凡,从来未将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看在眼里。自从那人去后,他的这颗心早已归于死寂,余生所有的时间对他来说都不过如风中残灯,只是用来怀念那个人的一切。

    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与那个人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他总忍不住打破自己的习惯,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他想,要是那个人如果有孩子,大概也会像这样,他肯定也会当作自己的孩子疼爱。

    沈初不明白这人的不悦从何而来,他当然知道五皇子是个危险人物啊,还是书里最危险的大反派,可、可是他能怎么办?!他还得靠吸引大反派的注意力续命呢——

    沈初没办法将一切坦白,但是他最擅长阳奉阴违地敷衍了,他笑眯眼道,“五皇子是天之骄子,草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离得本就再远不过了。”

    李桓竟然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觉得这小破孩真是欠揍,自己好心给他提醒,他倒装作副乖模样来敷衍他,以为他是好哄的吗?!

    李桓恨铁不成钢,不耐烦摆摆手道,“今天就到这,你回去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金缕球的小玩意递给他,“这个带回去给小胖崽耍。”

    说完便转回身,躺在榻上看窗外已转成的万家灯火,不再看沈初一眼。

    沈初无奈摇摇头,觉得云王虽然看着还很年轻,但自己没月来这两三趟,还真跟探望慰问孤寡老人的感觉很像。这云王有时候的脾气,还真跟老小孩差不多,难哄的很。

    不过沈初也不介意,最开始只当是交易,现在倒成了他穿来这个世界生活的一种习惯。在明月楼顶层练字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一种宁静的感觉。

    离开明月楼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在明月楼看完一整个黄昏,也是汴京城最好的风景之一。

    汴京城里还是相当的繁华,灯火星星点点。太学和沈初购置的院子都在外城,周边要清净很多,入了夜就只有寻常百姓家里透出来的一豆灯火,不打灯笼都还有些暗。

    不过云王给他派了马车,也不用沈初自己一个人走夜路。

    到家后小胖崽都睡着了,李云娘还在堂屋点着一盏灯烛,边纳鞋底边等他。

    瞧他回来,立马将留着的饭菜热了热,坐在边上边瞧他吃边继续纳自己的鞋底。

    沈初觉得云王这也忒不厚道了,留了他一个时辰也不给顿饭吃。

    他瞧他娘凑着灯火有些费劲,忍不住道,“娘,这么晚了别纳鞋底了,别把眼睛熬坏了。”

    李云娘连连应是,手上的活路却不停。

    沈初瞧说不动她,觉得这情景和自己每次嘴上答应好却不行动的模样还真是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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