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疑团在鲁锦心头盘踞了数日,一直无法梳理成可定夺、可宣判的事实。他从记忆里搜不出任何证据,一切只是他的推断。
这个疑团若仅仅事关于陈戈和胡克二人,他也就罢了,他并非好窥人隐私之人。但事实,从这疑团里还扯出千根丝万根缕,关系到段依凌,关系到他自己。
每每段依凌眉开眼笑,在他面前提及胡克,他便忧心忡忡。他并不清楚段依凌对胡克的感情深浅,只是因为他喜欢这女子,既是情字当头,人便喜欢往严重里想了去。
此时鲁锦心头升起的忘我精神,象云层里升起的太阳,一寸一寸移到段依凌头顶,即便段依凌不曾抬头看一眼,这光辉依然无悔地笼罩着温暖着她。
他只希望段依凌喜欢的不是胡克,是别的什么人都行,他一定会衷心地祝福她,而他自己,可以退到观众席,守着心里的秘密,藏在千万人中间为她喝采。
但胡克真的不能爱吗?
鲁锦心里不能肯定。从胡克一贯对女性的表现,他应该是个对女性有正常反应,性取向明确的男子。
鲁锦太想解开这个谜。
他冥思苦想,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突破的出口,找胡克借书去。
没错。鲁锦暗自喝采。
因为他们专业相近,胡克藏书较多,找他借书,是“潜”入他们家寻找蛛丝马迹的最佳途径。
接到鲁锦的电话,胡克欣然答应,问鲁锦要借哪本,改天给他捎过去。
“我也不确定借哪一本,你的藏书好象都挺不错的,要不,我直接上你家挑去,省得老麻烦你跑一趟。”
胡克犹豫了片刻,也不便推托,更是由于找不出理由推托,虽然他不习惯在家里会客。但这是什么习惯?能跟朋友开口吗。
不能。他只有应允下来。
鲁锦与胡克约的晚上八点,鲁锦按了门边的对讲电话,不到两秒,胡克的声音便从听筒里传来,显然他已经在厅里恭候多时。
“挺准时的。”胡克迎鲁锦进门。
“一起吃饭吧,我正准备做呢。”
鲁锦正想问:“是你做呀?陈戈呢?”
但立即又觉得不妥,跟审判官似的,弄不好打草惊蛇。便改成,“你平时也是亲自下厨?还以为都是在外面吃呢。”
“哈哈,哪能呢,有时间还是自己做的好。今天看你要来,就叫了几个菜,本来是打算自己做,又怕手艺不好,你吃不习惯。”
胡克边说边招呼鲁锦落座。
在鲁锦面前,胡克是热情的,彬彬有礼的,又带着些许严谨和谦逊,完全有别于在段依凌面前那副插科打浑的模样。
“谢谢谢谢,实在不好意思,我已经吃过了,饱得不行。一会还有事,也不便多留。”
鲁锦陷在黑色真皮的沙发里,环视着整个客厅,正如段依凌所说,这个家象落上尘灰的华丽晚礼服,被主人漠视得叫人心疼,除了面前的玻璃茶几,闪着崭新的光泽,显然被主人刚刚清洁过。其它的桌椅家具上,散落着书、水杯、灯泡、空酒瓶等杂物,落下根似的长在那里。
鲁锦抬头看看胡克,他看到的仿佛不是一个屋子的主人,而是某个被遗弃的贵族城堡的看门人,几十年如一日,原封不动地保持着城堡最初的陈设,忠心守候着主人的归来。
“不再吃点?看我还买了不少呢。”胡克的热情,不断地将鲁锦洒在大厅和沉思里的目光拉回到他身上。
“真的吃不下了,改次吧,我请你。”鲁锦应答着,心里在想:屋子既然没有刻意收拾和掩盖什么的迹象,那是不是暗示它的主人并不在意别人的造次,本无什么需要掩盖的隐情。
“那喝点什么?咖啡,啤酒,可乐,ina(一种特定名称的橙汁)?”
“ina吧。”
“你跟段依凌爱好挺一致的嘛。”胡克从冰箱里取出饮料,一边调侃起鲁锦。
“你也知道段依凌喜欢喝这个?”鲁锦反问。
胡克这才意识到点错火眼,自己给自己惹火上身了,赶紧将火苗抖了开去。“哦,段依凌随便说的。”
鲁锦倒希望胡克将这火苗吞了,至少让鲁锦知道,他胡克是很留意段依凌的,若胡克真认了,鲁锦的心事也就了了,自己也好早一天收拾起遗憾,埋在心里慢慢化掉。
“我先带你上楼吧,书多的是,你随便挑。”为避免尴尬漫延,胡克将话题扯开。
跟着胡克从旋转的木质楼梯上去,拐过一道弯,是段依凌上次见过的客厅,从客厅走道再拐弯,才看见一左一右两间卧室。
“大户人家的房子嘛。”
“取笑了。”
“你除了读博,也做点别的吧。”
胡克明白鲁锦的潜台词是指“你一个博士生有能力租这样的房子?”
他从未跟人提起,但也不想隐瞒,每个看到这个“家”的人都可能产生这样的好奇心。
“跟国内几家医药公司有点联系,负责法国这边的一些小业务。”胡克说得轻描淡写,他不愿将自己的成绩过多渲染,“象我这样年轻有为的知识份子”之类的话,仅仅供作在段依凌那样的小女子们面前的调侃。
“那我应该向你看齐了。”鲁锦这是真心话。
若是排除那些与段依凌相关的复杂因素,将胡克单独挑出来评价,他是值得鲁锦佩服的。他博学上进,有头脑,有眼光,对朋友真心,人也长得阳光灿烂。他偶尔的“坏”,也象玫瑰花枝上长出的小刺,不会伤人筋骨,却能轻轻落下痕迹。
与胡克走在一起,鲁锦心里忽生了一小撮自卑。走在他前面的,是一个成熟智慧的、内容充实的男人,和这个男人相比,他觉得自己还象几年前那个涩涩的少年,即使有朝一日他如愿以偿,读破了万卷书,也还是一只只泛着青皮的竹笺。
虽然他们只隔了三两岁。
想到这些,鲁锦有点沮丧,觉得自己的努力还不够,突然真的想看尽胡克的藏书。
“陈戈呢?”鲁锦想起进来许久,都没见陈戈的人影。
“在他房间里,不知道忙些啥。”
“那就不打扰他了。我先看书了。”鲁锦朝着书柜走去。
“成。”胡克坐在电脑椅上,陪着鲁锦聊天。
鲁锦对那一柜子书爱不释手,但他并没有将今天的使命抛到脑后。他本想用福尔摩斯一样的眼神,看透这屋里哪怕是一根发丝,一粒尘土后面的故事,可他总觉得胡克的眼睛象背后伸来的两根木桩,顶住他,让他不敢回头。
其实胡克并没有向他投出猎鹰一样的眼神,做贼之人,总是心虚罢了。
胡克见鲁锦看得入神,便由着他慢慢地挑。
“我先下楼了,得做饭去了。”胡克起身。
“行行,你不用陪我,我指不定什么时候完。”鲁锦心头暗喜,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作一番火力侦查。
当然,他不能象个小人一样,动手脚翻弄私人物品。他只能将眼睛睁得大一点,焦距对准一点。
他的目光从书架上,电脑桌上,床头柜上,床上,沙发躺椅上一一扫过去,没有发现任何一件承载隐私的物品。
胡克的卧室兼工作间收拾得简洁明朗,没有闲杂,与楼下的风景完全不同。这样的作风,才能同一个思路清晰,治学严谨的青年知识份子的形象挂上勾来。
衣柜门半开着,鲁锦探头上下左右地扫视,没有哪一件衣服属于陈戈的体型和风格。桌子,没有亲密合照之类,地上,也没有多出另一双男式拖鞋。
大约是自己多心了。鲁锦这样想。
但忆起那晚陈戈脸上漫延的伤心表情,他又不得不退回到他的猜测中。
陈戈关在那屋里,在忙些啥呢。鲁锦心里打了个问号。那屋里的人,才是万千蛛丝的发源点。
那头屋里的陈戈,其实也没忙啥正事,只是在网上闲逛,他知道鲁锦要来拜访,只是未上心,便忘了日子,忘了钟点。
屋子大了,楼下的动静也没传入他耳中,他也不习惯去听。他的耳朵自带过滤功能,想听的声音才能传得进去,其它时候,都是用作摆设。
这会是饭菜的香味窜到楼上,扑到他鼻子前,他才在硕大的一张皮椅上翻了翻身,摸了摸没穿袜子、没有活动而微微发凉的十个脚趾头,意识到自己是该补充点能量了。
趿着一双凉拖,陈戈下楼了。
鲁锦这边屋里听得真切,脚步声沿着客厅前的走道,拐了个弯,啪达响着下了楼。
鲁锦心里一阵激动,没来得及想,脚便先过脑子开始移动。他心里扑腾扑腾地跳着,真象做了偷东西的贼。
一边蹑手蹑脚地走去,一边安慰自己:看看而已,看看而已。
就是看看而已嘛,这样想来,罪恶感就不至于将他拉回。
陈戈的房间凌乱得多,屋子正中是一张大床,蓝色方格的被子山峦起伏地扭成一个长条,扔在床的右侧。
防雨面料的米色外套和一条牛仔裤扔在地毯上,衣柜的两扇门相对而开,书桌上堆着一堆cd、书、纸张,一个旅行背包、笔记本电脑、感冒药等等。
墙壁上贴着七七八八的叫人摸不着头脑的抽象画。
目光再过去一点,是一张大电脑桌,摆着一台台式电脑,19寸sony纯平彩显,是打游戏看电影绝佳道具。
所有的东西都在这了,鲁锦还是一无所获。
那台彩显吸引鲁锦走到它跟前,他曾经看中的过,却掏不起那钱。
显示器上已经是黑屏,鲁锦的手碰到鼠标,屏幕亮了。
屏幕上显示的,是陈戈刚才正在灌水的网站,这网站鲁锦很熟悉,一个法国留学生网站,鲁锦经常上去逛逛。
页面停留在“只爱陌生人”版块,显示屏的色彩效果非常好,看上去让人舒服。
页面上方有一个粗黑体的网名,吸引了鲁锦的目光,“淹死在海里的鱼”,这便是陈戈上该网站用的id了,鲁锦觉得这名字取得十分有趣,再一想来,用在陈戈身上倒有几分贴切,再恰当一点,应该叫作“淹死在网海里的鱼”,或者“淹死在钱海里的鱼”。
摸过心爱的显示屏,鲁锦也不敢久留,既无崭获,便急急退了出去。
下楼,与陈戈打招呼。制造自己无作案时间的假象。
“你好,来了。”陈戈陷在黑沙发里,埋着头,对着空气说话。
“一起吃饭吧。”陈戈的目光往上抬了抬,飞快地瞟了一眼鲁锦,算作交流,头还是没有动。
“不了,吃过来的。刚才在胡克房里找书,听你下楼了,就下来打个招呼。”
胡克从厨房端着菜出来,“再吃一点无妨,看我特意多买了几道菜。”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实在是有事在身,我还是先上楼挑书去吧。改天请你们上我们家吃去。”
“行,也不勉强,将书都看好,以后想看哪本,我给你送过去就是。我这又偏又远,你来一趟不容易。”
胡克这样说,是否婉言拒绝鲁锦的再次造访。鲁锦想了想,不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