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特无聊, 又没工作又想把妹, 于是组了个乐队,问题解决了!
但是……
伙计们,这绝对是近期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不仅仅是终于有了一份工作,而是自己的音乐终于被认可被肯定被接受!
所以,再怎么庆祝都不为过。
只是林德莱蒙可能不会这么想:“我该高兴吗?我的小弟弟现在学会夜不归宿了?”
凌晨三点才进家门的詹姆斯茫然地眨了眨绿眼睛,却又故作天真地说:“为什么不高兴呢?林德,你快点儿习惯吧, 我以后可能还会有很多活动的……”
林德被他的这个无耻回答给逗笑了。
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两条强壮的胳膊, 像抓小鸡仔一样,把詹姆斯搂进了怀里,又特别用力去揉搓那头软软金毛,嘿嘿嘿地笑着,怪里怪气地说:“吉米,吉米, 你这个小流氓!”
詹姆斯立刻意识到, 自家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亲哥必然是脑补了什么不和谐的东西。
但他想不到更好的借口来解释这些天的忙碌和夜不归宿,或许, 让林德认为自己和某个(不存在的)女朋友在外鬼混是个好法子?
于是,夜不归宿的事情就混过去了。
林德在误会后,果然积极主动帮忙在老爹那头打掩护了。
他会说一些‘什么?凌晨回家,没有的事。你刚睡着, 吉米就回来了, 差不多是十一点多, 我记得清清楚楚,可能是有点儿晚,可他是男孩子,总要有点儿社交’这样的说辞。
瞧啊!
这就是亲兄弟之间的正常操作——你当贼来我放风(不是)。
只不过后遗症是……
他开始热衷于八卦那个不存在女友的一些事情,问了好多关于‘身材好吗?脸漂亮吗?胸大吗?性格怎么样’一类招人烦的问题,还塞了好几盒安全套过来,交代着‘别搞出人命’。
詹姆斯完全不想知道亲哥到底脑补了一些什么不良玩意儿。
他通常总会摆出恼羞成怒的样子:“滚滚滚滚滚!”
林德有时候会大笑,有时候又会感叹‘我的男孩有秘密了,连哥哥都不能说’以及‘我的弟弟完全被姑娘们抢走了’。
可不管怎么说,詹姆斯很爱这个烦人的哥哥,像世界上所有弟弟爱哥哥那样爱。
尽管混蛋林德总嘲笑他是jimmygirl,可他们永远都会站在一边……
但一个人在事业起步阶段,往往是顾不上家人感受的。
詹姆斯很快就没空在和哥哥玩了。他现在满脑袋都是乐队的事情,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琢磨怎么当好一个主唱,怎么唱歌、怎么表演、怎么煽动观众让他们更加热情,怎么更好的把自己的声音融入到大家的演奏中……
虽然不知道自己拥有的天赋是否真如那只天使所说的厉害。
可他确实对此如痴如醉。
那种找到毕生精神支柱的清醒愉悦感,把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反衬得如同一场大梦。
假如没有音乐的话,似乎整个人都只是在昏沉地生存着,而不是清醒地活着。
总之,他现在已经完全忘记那十年里的自己一天到晚除了工作外都干过些什么事了?
稀里糊涂,像是弄丢了灵魂。
一天后,詹姆斯不再胡思乱想。
因为乐队的大家和俱乐部那边订好了演出时间,开始兴奋地筹备起表演的事情了。
从某方面来说,忽略之前那些不算正式的练兵活动……
这才应该是他们首次在正式场合的亮相和登场!
大家非常重视。
兰斯还专门提了一个建议:“我们应该统一着装,像披头士那样,一看就是个团体。”
鲍德温很赞同地点了点头。
西奥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要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我想酷一点儿的那种……”
这时候,詹姆斯理智地问了一句:“抱歉,你们兜里还有多少钱买新衣服?”
不怪他这么问。
因为近一段时间的演出,基本都是赔本赚吆喝。
想想吧,一直以来,演出费没收多少,可东奔西跑时,总得租车拉设备,这些全是自掏腰包。
所以,詹姆斯完全是出于现实才提醒的。
但所有人都不赞同地望着他,仿佛他刚刚不是说了一句话,而是放了一个p!
尴尬的停顿。
空气真是可耻地安静。
“其实……着装也不是多重要的东西。”
鲍德温咳嗽一声,试图挽尊:“我们又不是那种遇到点儿p事就沉不住气的小孩子。摇滚明星就是做真实的自己,我们想穿什么穿什么,非要搞个规定出来,那可太不摇滚了。”
兰斯叼着烟,摆出一副很不屑的姿势:“行吧,随便穿穿,反正也不是什么大场面。”
西奥也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随便穿!弄得太隆重,好像我们没见过世面一样。”
‘可我们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啊……’詹姆斯特别想这么说。
但出于怕被恼羞成怒队友们群殴的心理,他这回终于识相地乖乖闭嘴了。
于是,大家约好:演出当天,干脆都穿随便一点儿,像日常排练那么简单。
……谁信谁是大傻子!
一群心机boy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好像不是去唱歌,而是去招蜂引蝶地坐台。
兰斯穿了较休闲的西装,打了发蜡,每一根头发丝都被整理地恰到好处,漂亮的脸上挂着秀气的笑容,俊美无害,让女孩子看了就想朝他扑上去;鲍德温继续他宽松的穿衣风格,可大衣里头那件格子衫绝对是今年新款,而且,他还把长发整整齐齐地扎在脑后,长长的胡须编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子;西奥的风格更夸张了,皮夹克、牛仔裤,浑身叮叮当当挂了一堆破烂金属,明显是不管贝斯弹得好不好,酷炫摇滚范儿要先摆出来。
最后是詹姆斯。
哦,这回他是大傻子。
詹姆斯的人生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明显的一点儿是作息时间的调整,俱乐部是在晚间营业,所以,他们只好把排练和学习放在白天,然后,晚上去工作。
兰斯继续霸占鲍德温租住的小屋和单人床;
西奥偶尔会跑来陪鲍德温一起打地铺。
詹姆斯又一次对家人撒谎,说以后负责在修车厂值夜班。
对这种说法,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半信半疑。
但詹姆斯这时已经被舞台上的聚光灯迷住了心窍。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初答应天使时的不情不愿,每天醒来最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兴冲冲地去找兰斯他们,一起排练,一起喝苹果酒,一起听那些好听的歌,然后,在一起去那家俱乐部工作,接受观众们热情的掌声。
俱乐部的演出非常辛苦,
从营业开始到营业结束,乐队需要表演差不多七、八个小时,中间可能偶尔会有人来帮忙串一下场子,让演出的大家稍稍消息,可其它时间几乎一刻都不能停,强度很大。
俱乐部的老板德怀特先生不算是个坏人。
可作为利益的追逐者,他同样拥有资本家压榨员工的天性。
在看到越来越多的客人涌入俱乐部后,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兴奋地跑去后台,催促正在休息的乐队,然后,像轰一群小鸡崽子们一样,把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他们统统轰到舞台上,哪怕兰斯还没整理完发型,詹姆斯嘴里也还有半块没咽下去的三明治……
“唱!唱!唱!”
舞台下面的观众也不依不饶地喊叫着,晃眼睛的灯光一通乱打。
每当这时,詹姆斯都会不由自主地抬手遮一下眼睛,心中产生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
但兰斯那熟悉又温柔的吉他前奏声总能恰好到处地响起,一如既往地稳定和正常发挥,带着毫不动摇的强大气场,像是黑暗中一盏指路的明灯,引领着大家继续前行。于是,贝斯声、鼓声和歌声随后也会跟着响起,一切重新进入正轨,精彩的演出又一次拉开序幕。
但这种中规中矩的表现,并不能让俱乐部老板德怀特先生足够满意。
“你们得学会和观众斗智斗勇。”
他私下里和大家说:“你们得真正摆出摇滚明星的范儿来,征服他们,操控他们,让他们为你们哭,为你们笑,为你们鼓掌!为你们尖叫!为你们彻底疯狂!我希望你们能更放得开一点儿,摇滚应该是最性感的音乐,它让人想要动起来。所以,加把劲儿,狂野些,别像那些拘谨的小学生一样,你们要勇于展示自己的魅力!假如男人不想成为你们,女人也不想和你们make love,那你们唱摇滚还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