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叶凡看到三只丧尸的同时,很显然三只丧尸也看到了他。那神情,怎么形容呢!就好比把一个“晚报记者”关进满是男性的监狱里的瞬间——当然,如果丧尸还能表达出更丰富的情感的话。
眼下,它们的**完全来自于对食物对养分的渴望,那种迫切的渴望几乎形成了一种气势。如果套用金庸老先生的写作手法来描述的话应当会是这样——刀,是那把水果刀,刀长九寸,刃锋利且寒光闪耀。人,是那平凡之人,七尺男儿堂堂而立。举手投足间,风起云涌,刀影纷杂,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因刀,因人,因敌,因血而停止。刀,还是那把水果刀,插于腐肉几欲没柄而入。人,还是那平凡之人,不怒自威杀敌于谈笑间。
“呼……呼……”太剧烈的运动果然不是这副身体能承受的,叶凡差点把腰都给扭了。一次性来三只丧尸,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
“幸好我有眼力见儿提前把刀给拔下来。”叶凡看着地上再次分尸成俩截的拖把柄子,它这也算寿终正寝了——砸碎第二具丧尸头盖骨头的时候它恰好应声而裂,英勇的完成了这辈子最后一次任务。
“死的光荣,死的伟大!为你点赞!”叶凡呵呵一笑,因为神兵这就算到手了:“咦!这是什么?”长期的杀戮经验练就的手感可不是吹出来的,只是细微的差别,叶凡都能察觉到——这一整天都在与丧尸为敌,水果刀砍和刺进丧尸腐肉中的感觉犹如用丝绸擦屁股,爽滑的没有半点阻碍。而这戳进心脏的一刀带来的手感截然不同,那感觉,就像是筷子插在炖的半烂的猪蹄膀一般,柔柔的弹性从刀尖传来。
所幸元气入侵也只是刚刚爆发,这些失败的牺牲品腐肉还没有完全发臭,忍不住好奇心的叶凡还是决定顶着浓重的血腥味把这家伙剖开看个究竟。
虽然杀人犹如家常便饭,不过这剖尸,还真就没几次经验。不过好在水果刀也是够快,腐肉组织也足够的松散。只三下五除儿,叶凡就在这丧尸的心脏位置挖出了个小洞,刀尖轻轻一挑,便见到一块大约有二俩左右重的肉团被弄了出来。
这肉团怎么说呢,不仅和腐肉完全不同,新鲜的人肉叶凡也不是没见过,和这块肉块也不一样。肉团呈现出淡淡的嫩红色,落地时如果冻般颤动着,不仅没沾着半点血迹,就连灰尘也没沾上。扑鼻的异香切切实实的把叶凡的谗虫给勾了出来。想想以前野外求生训练时,什么老鼠蟑螂大青虫什么的叶凡也没少吃,所以并不觉得太恶心。只是心里上有些接受不了罢了——这毕竟是从人类身上挖出来的肉。
“难道我还有当食人族的潜力?”叶凡咽了咽口水,那香气实在是诱人,小时候孤儿院半年炖一次猪肉粉条也没这么香啊!
“咕嘟……咕嘟……”叶凡看着肉,不由得吞了又吞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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