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别人来找我,借钱给老人做手术、给小孩买铅笔,家里房子漏水、摆摊的车子被扣了缴罚款……就没了。”
我:“……”
秦臻没有直系亲属,能让他心明眼亮如斯却肯借钱出去的,他说的这个“别人”,我大概能猜到是些什么人。我就知道,他绝不是骨子里心狠手辣的刻薄鬼,也不是菜市场上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人在某些方面工于心计,是因为把耐心和温柔都用在了别的地方。
“‘没钱’,不会是一点儿钱都没了吧?”我说,“你支援别人,自己有没有留点儿私房钱啊?账户里我没提的那些你先拿着用,反正本来就是你拉来的老板单给的。你要是还有需要就问我要……”
“看你把我想的,我有那么笨么?你自己留着花吧。”秦臻笑了,“他们来借钱,我手里有就给一点儿,我要是真没有,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经常有人来看我我还觉得挺热闹呢。你啊,出去上学别太小气了,拿着钱去大地方玩玩,见见世面,书在哪里不能看?你跑到沈城那么大的城市,光看书不是太可惜了嘛。”
唉。
沈城的消费可不是我能出去随便玩玩的,我在家打十四五个小时的单子赚的钱,也许去了市区几分钟就能花个精光,更何况我一学期的专业书摞起来有膝盖那么高,头顶还悬着一门挂科补考的铡刀,哪来心思出去玩?
这些烦心事我不想跟他细说,留给他一个关于大学的美好印象吧。我问:“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新路子?你先跟我说一下,不然我不放心。”
秦臻早前发给我的价格明细表里分得很细,上至大闹天宫,下至跑腿代购,所有能赚钱的途径他都想到了,除此之外我找不出还有什么合理合法的“路子”。我严肃地说:“有钱没钱都不能干坏事。千万别觉得现在法律离着很远,要真的干了什么事,警察一下子就到你面前来了。”
“我哪会干那些啊?”秦臻语气满是讶异,“就是推销,推销懂吧?最多你能说我缠人,这绝对不可能违法的,你看那些做销售的,哪个不是天天敲门到家门口来推销东西?哪有被警察抓起来说违法了嘛?没有的。”
我:“哦……”
推销拿提成的这种模式确实没什么大问题,属于多劳多得型的工作,秦臻本人就很有干劲儿,再加上最近有经济压力,干这个倒是合适。
我问:“那你都在推销什么啊?”
“真是变了,你现在一点都不相信我。”秦臻失望地抱怨道,“我能推销什么?就是手里有点钱,遇到便宜的装备就收点,再拿出来卖,觉得谁该换了就推销给他嘛,这有什么的?他不想要他也可以不买的啊,钱在别人口袋里,我又不能抢。”
我:“啊,这样的啊。”
游戏里的小商人都是靠差价赚钱的,不过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像天都这样的资本密集地区,手里只要有足够的钱,一个空白号完全可以在一夜之间变得长袍迤逦,金冠驱辇,所以有钱人的装备一般都是整套整套的,不遇到大的版本更新基本上不会换装备,而小玩家买装备要先经过深思熟虑,货比三家,买一件装备考虑一两个星期的都有,更不会听人三言两语随便乱买。
他收来的东西卖给谁?
我问:“别人要是不买呢?”
秦臻:“那就追着打咯。”
我:“……”
秦臻:“买了就不打了嘛!这叫针对用户制定的个性化服务。等你新电脑买好了,来帮我一起堵人。”
我:“……好。”
这个世界上的钱就是这样,别人手里的多了,我兄弟手里的就少了,虽然听起来感觉有一点点缺德,可好歹不是违法乱纪的事,只能说谁让我就是神挡杀神所向披靡呢?我也只好蒙住了良心。
我提醒他:“再有钱了你一定要自己留好,缝在被子里还是用铁罐埋在树底下都行,一定要留够自己用的,明白吧?”
“知道了,我还用你交代?”秦臻笑道,“安心上你的学去吧。”
返校的日期将近,我一路北上,在与大个儿约定的日子到达了沈城。下了火车,我先去电子城买下了心念已久的笔记本电脑——买电脑时商家当然附送了电脑包和背带,但是我根本不舍得任凭它在我的身侧逛逛荡荡,随时遭受磕碰的风险,所以一路用双臂双手将它捧在身前。
经过一楼大厅时,正对面的“最新款”单反相机十分眼熟,像极了大个儿去年的那个型号,我瞄了一眼价签。这一瞄不要紧,我竟没数清楚上面到底是几个“0”,不得不再瞄了一眼。
唉。
好像那傻大个儿的生日快到了。
我在电子城转了一圈,兜里虽还有不少钱,可相对于大个儿的生活水平而言却算不得什么,想买点东西表示下心意,又不知买什么好,可能买什么他都看不上眼吧。某家专柜前有一个自发光的海报灯箱,外国模特在沙滩上朝大海走去,一手夹着冲浪板,一手将头发捋向脑后,露出侧脸,手腕上戴了一只防水手表。
脸差得其实挺多的,不过他身材倒是很像大个儿。
我进去问了下价格,在听到报价的那一刻强打着精神没晕倒,脑子里忍不住快速计算了一下假如这只表能戴10年那么平均到每天是多少。付过钱之后,我双手捧着一只礼盒出来,仿佛能透视过厚重的包装看到大个儿戴着它的模样。专柜的小哥儿叫住我:“哎哎哎哎!同学!你这电脑不要了?”
我:“……要要要要!”
大个儿打电话来,嘤嘤呜呜地说到学校了,正在楼下等着我,我要再不去,他就要热得化成一朵干花了。
我:“???”
可惜人的心情紧急或是情绪焦虑并不能影响交通工具的实际速度,我随着哐哐啷啷的校车上了山。
今天的校车载了满车的学生和行李,呼哧呼哧地爬着坡,速度格外看破红尘。正当我们缓缓经过一片深邃的树荫之际,透过车窗,我看到路边有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黑t恤花裤衩,坐在竖立着的行李箱上,一条长腿弯折,踏在步行道的路面,另一条腿尽情舒展,轻松垂在路沿之下,戴了一副遮住眉眼的墨镜。
除了衣服、鞋子、行李箱、墨镜之外……尽管那就不剩什么了,但我还是觉得,非常眼熟。
我听到耳边有人小声说:“哪个系的?好帅。”
我下了车,朝他的方向招了招手:“闵丘!”
在众人羡艳的目光中,我看着大个儿拖着硕大的行李箱朝我走来。行至近前,他先是摘下墨镜仔细打量了我一番,看似想拍我一把,手却停在了空中,最后收了回去挠挠自己:“你讨厌死了,来这么晚。”
我:“……”
我和大个儿的同居,不,合租生活开始了。
第107章 我有一个秘密5
大个儿应该是趁着暑假去开了个光, 我猜。
两个月不见, 他像变了个人似的,突然机灵了许多,买了几个偌大的收纳箱, 收拾起东西动作迅速,把我一年来在寝室留下的生活痕迹抹除得一干二净,利索得就像犯案熟手破坏现场。我俩将箱子运至楼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卷塑料绳, 把几个箱子一捆, 带轮子的放在下面, 连车都不消打,直接拖着出了学校。
我抱着电脑走在他旁边,心生一种牵驴赶马、年节还乡之感,极为诡异;我若慢走两步落到他身后, 他就要时不时驻足回头看我一眼, 不知是怕我跟丢了还是什么——我丢当然是不会丢的, 只是跟在几个大箱子旁边, 我又心生一种和行李平起平坐、地位相当之感, 似乎一并附属于他。
走在大个儿哪一侧我都能联想出不太对的感觉,难道是秦臻那句“同居”在我心中隐隐作祟?怪不得电视里演高手独步天下, 却一念之差败给了心魔, 原来因此而来,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个儿闻声回头看我:“你累了?要不你坐箱子上面?我拉着你。”
我:“……”
大个儿:“没事儿,坐, 这箱子可结实了,坐两个你没问题。”
其实我是挺累的。虽不是第一次到沈城,但这儿总归还是个陌生于我的城市,神经难免吊着一根弦;下了火车东奔西跑,在返校潮最高峰倒了数趟车,想着大个儿在等我,又一路心焦。
可我能怎么坐呢?侧坐其上,会否偏沉翻车先不说,那画面就像十几年前我坐在我妈的自行车后座上,她推着我走;要是盘膝而坐吧,又像丝绸之路上贩运货物的商队,伴着驼铃阵阵声响,仿佛我们脚下走的这条路漫长而悠远,或是像举家迁徙的游牧民族,随着路况一摇三晃,马车驮着行李细软,去往生命旅途的下一站。
跟他聊了这一路的天,我已比来时放松了许多,轻快笑道:“结实你就上去,我拉着你吧。”
大个儿扔下绳子就坐了上去。
我:“……”
正当我想从后面踢一脚让他顺着斜坡滑下去飞起来的时候,大个儿又自己起来了:“走走走,热死了,赶紧回家吹空调。”
房子收拾得比我上次见到时还漂亮,比之星级宾馆酒店不遑多让,从小住在平房和楼宇密集的安置房的我,自然没住过这种精装修的商品房,感觉每一扇窗户打开朝外看都是风景,忍不住对这里的一桌一椅轻拿轻放。
一切收拾停当已是半夜,好在这里的网速达到了未来水平,下载游戏犹如外卖宅急送,半小时必达。秦臻见我上线十分惊奇:“不是同居去了么?这么快?”
“够了啊,跟你说了是合租,正好两间卧室。”我已被他以这个缘由打趣了无数次,“这一片就他一个是我们学校的,来回路上多个人作伴安全点儿。人家是实在人,你别老这么说他嘛。”
秦臻:“是吗,我没听说过咱这儿哪个村的实在人进城说买房子就买了——他家也是包工头?”
我:“……”
说起来,我们买房子多是代表要在一个地方扎根下来,短则数十年、长则一辈子的,这期间无论何时来敲这个门,开门的都是那个人。而大个儿不一样,他看起来好像只是一时暂住,某天一旦乘风而起,随时就走。
待到那时,也许他比今日更加成熟几分,收拾行囊更为手脚麻利,快得、彻底得,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嘿,行了吧,苟富贵,勿相忘。”秦臻坏笑两声,说,“对了,你那个老板号的修罗我给你打了,只剩碎片没刷——你新抱的剑客大腿已经带别的药师飞走了,灵剑看我找队伍,在家族问了几次有没有药师,他们家族都知道他是在喊你的老板号,频道里那个叫一个鸦雀无声,你喊剑客的时候有多静,他喊药师的时候就有多静,没有一个敢回他话的。我看你要不就从了他吧,咬牙忍一忍,每天能节省多少时间呢。”
一想到要打副本,我吓得几乎想要下线遁走。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个游戏要想刷出外装碎片则必须组齐五职业的队伍,而我的老板玩的则是根据官方给出的各种数据统计中最烂大街的那个职业,在人口数量如此不平衡的情况下想组好一队陌生人,每天都是一场挑战。
想我在游戏中侠风傲骨的一生,独步江湖,只留传说,我当然不可能轻易向捷径和别人的庇护低头,那是堕落的伊始,懦弱地退化,但是,“我”现在并不是我——我顶着老板的外壳、打着老板的旗号,做她做的事,谁知道是我?
我深吸一口气,将我的骄傲和抱负与二氧化碳一齐代谢出体外:“我找找看看,喊十分钟没队,我就找灵剑!”
蝴蝶轩门前的路边,坐着一个身穿燕尾服的剑客。
这件衣服是飞仙最早推出外装系统时放在礼包里免费送给账号年龄两年以上的老玩家体验的,后来外装渐多,这件便放在楼兰的裁缝铺里作为历史回顾的展示,象征性地标了个天价——就像有些绝版收藏,售罄后改价,以免人误拍。
一款人手一件,穿得审美疲劳不屑再看而压箱底的衣服标这个价,谁买啊?
从这剑客一身白板装备来看,他还真是买的。
我训练两月逐渐练就的代练雷达敏锐地响起了警报:此子将来必成大器。
灵剑又在家族问,有没有药师打蝴蝶轩?来个捡碎片的。
坦白说,我很同情灵剑。他看起来也是个工作了的人,却每天掐表定时地上线等我老板做任务,哪怕在我和他“分手”之后,他的上线习惯也未曾更改——一个人特地为了另一个人而准时上线,生怕她找不到他,这比他本来就全天候在线,所以每次上线都能找到更令人动容,或许这就是秦臻所说的“个性化定制服务”最能“打动人心”之处?
人生在世已经如此艰难,社会处处步步都是重重阻碍,我这个人最怕别人可怜兮兮地软磨硬泡,要不是他讲话过分暧昧,咸湿得令我毛骨悚然,我真是忍不住松口给他一个太平盛世的假象。
再说我老板——我不知道她怎么这么狠心,难道灵剑曝光在论坛的照片是假的?否则这家伙多金又人模狗样,再加上死心塌地勇往直前,我老板为何狠得下心丢下这么个凄惨的孩子远走高飞?看来女人的心思太难猜难懂,唯有来自另一颗星球才能解释得通,倘若想平安地与之相处,恐怕没有恒温抗压的宇航服是不行的。
不过,买不起宇航服的我现在连灵剑也无暇同情了,因为一个有上升空间的后起之秀显然比处处达到饱和的擎苍族长更有发掘潜质,就算我一时想不到,我相信秦臻也能拟出1000条推销计划为他量身打造——我决定纡尊降贵提携他一番,顺带喊了秦臻开我的小刺客号来帮忙刷本。